中共雅安市委群众工作局
关于印发《中共雅安市委群众工作局
公务接待制度》的通知
局各科:
《中共雅安市委群众工作局公务接待制度》已经局领导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雅安市委群众工作局
2014年12月12日
中共雅安市委群众工作局公务接待制度
为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雅安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活动费用管理,特制定本公务接待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公务接待活动,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而发生的公务接待行为。凡是无任何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活动,一律不进行公务接待。
二、公务接待活动,实行对口接待,由综合科提出接待建议,并填报《市委群工局内部接待审批表》(见附表),由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报主要领导同意后交由陪同人员。不能提前确定来宾规模及活动日程等事项的紧急接待任务,待接待工作结束后,及时填报接待送审单,按程序办理接待任务报审手续。
三、接待住宿按照市本级国内公务接待相关标准安排在定点协议宾馆。餐饮原则上在行政中心食堂安排就餐。确需在外就餐的,接待标准为厅级以上人员120元每人,其他人员80元每人,就餐时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
四、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陪餐人员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五、在公务接待活动中,不得安排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更不得违法提供和食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有条件刷卡的接待场所,一律使用公务卡结算,不得使用现金。
六、接待费报销实行一事一报,当月结算。报销凭证应当包括加盖公章的正规发票、派出单位公函、接待审批单、和接待消费清单(三单)。报销凭证依次由财务人员审核、分管领导审签、主要负责人审签后,报销人员将票据交由财务室予以报销。
附件:1.雅安市委群众工作局公务接待审批表;
2. 雅安市委群众工作局公务接待清单
附件1: 雅安市委群众工作局公务接待审批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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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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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活动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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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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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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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同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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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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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同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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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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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雅安市委群众工作局公务接待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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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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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活动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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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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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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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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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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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雅安市委群众工作局
201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