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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程动态监督 确保重建资金使用廉洁、阳光、高效

来源:市监察局 发布时间:2014-12-26 09:2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市纪委充分发挥纪律检查机关在灾后重建监督检查中牵头抓总和组织协调的作用,以“阳光重建、廉洁重建”为目标,同步预防,全程动态监督,为重建资金廉洁、阳光、高效管理使用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一、强化组织协调,落实任务分工 

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完善以组织监督为主体、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为支撑的“一主、两支撑”大监督格局,按照属地为主、统分结合、条块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县(区)、行政主管部门和5个现场监督组的监督作用,形成上下联动、横向互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协调推进的立体式监督体系,实现监督检查不留盲点、不现空白。 

明确职责任务。制发《2014年全市灾后重建监督检查工作意见》,落实市级部门、县(区)监督主体责任。实行重建监督量化管理,每月安排资金管理使用专项监督检查任务,分解落实到财政、审计、民政等市级部门牵头负责,实现归口管理、计划管理、报备管理。 

强化督查督办。建立“三个一”工作机制,每月制定一个监督计划,汇总一次监督情况,报送一次监督工作成效。建立健全监督检查责任制,强化纪检监察牵头协调作用,落实财政、审计、民政等部门“谁主管、谁监督”职能职责,实行谁主管、谁组织、谁负责,签字背书,及时督促问题整改落实。 

二、实施全程防控,突出底线意识 

把预防腐败与重建工作同思考、同部署、同落实,积极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进灾后重建”省级预防腐败试点工作,不断强化广大党员干部廉洁意识。 

加强底线教育。持续开展“让阳光照亮心田”系列廉政讲座,每月一个专题,目前已开讲7期;认真开展“千名干部警示教育”、“以案说纪”警示教育活动。在芦山、宝兴、雨城、天全等重灾县(区)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在国道318线和351线建设廉政文化走廊,强化了灾区干部知廉守廉意识和法纪观念,让干部心存敬畏、心有戒尺。 

实施风险防控。针对重建资金拨付、管理、分配、使用等重要环节,制定《关于进一步推进重点部门(单位)在灾后恢复重建中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方案》及《灾后重建项目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方案》。全面排查出潜在风险点85个,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102条,对排查出的各类风险点实行了一级、二级、三级风险等级分类标识。 

强化制度建设。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使执行有规范,监督有依据。制发了《雅安市芦山地震灾后重建资金分配、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灾后重建跟踪审计监督工作的意见》等文件,建立了资金管理使用制度体系。严明纪律要求,制发《雅安市“4·20”芦山强烈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执行不力责任追究办法》等文件。 

三、引入社会监督,完善公开公示 

把信息公开作为灾后重建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的重要手段,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全力推进重建公开公示工作,落实群众知情权、参与权,提高公众认可度。 

注重信息公开。制定出台重建政策、重建资金、重建监督、企业信用等信息公开方案,在雨城区上里镇庙圷村召开信息公开现场会,交流推广重建信息公开工作做法、经验。依托网络、报纸、电视、公示栏等多种形式及时公开重建资金管理使用、监督检查、跟踪审计等信息。 

强化舆论引导。注重监督检查工作政治和社会效果,及时向社会通报涉灾信息,及时在雅安纪检监察网上发布涉灾案件查办信息,通报曝光涉灾典型案件。 

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邀请媒体记者、特邀监察员、群众代表等社会力量参与重建监督检查工作,增加工作透明度,提高监督检查公信力,有效回应舆论炒作。 

四、强化监督检查,坚持问题导向 

坚守“五位一体”底线,围绕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问题开展监督检查。突出对重建重点工作、资金管理使用、项目招投标、项目建设等重点工作的监督。 

一是务实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各县(区)、各职能部门按照年度量化监督检查计划,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根据灾后重建各阶段工作重心,协调组织各县(区),财政、民政、审计等市级部门开展捐赠资金管理使用、应急综合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农房重建补助资金发放、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等专项监督检查30余批次,及时发现和纠正了应急综合补助资金超范围使用、未严格按捐赠者意愿使用捐赠资金、未对重建资金实施专账核算、重复领取过渡安置补助资金等问题395个。 

二是完善台账管理,强化督办整改。督促相关单位严格执行“一单两账”制度(检查记录单、监督检查台账、问题整改台账),对监督检查工作进行全程留痕管理,对发现问题实行挂牌督办、销号管理,做到整改项目、整改目标、整改期限、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五落实”。灾后重建以来,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资金管理使用问题发出整改通知书215份,整改问题395个。 

五、严肃执纪问责,加大案件查办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查处案件、执纪问责作为强化监督最直接、最有效措施,始终保持执纪问责高压态势。 

畅通信访渠道。注重从群众来信来访、监督检查、网络舆情等渠道发现问题线索,及时研判社会舆情,对资金管理使用和物资采购等涉灾案件线索,快速受理、限时办结、提级审核,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涉灾信访举报390余件。 

严查涉灾案件。坚持有案必查,有贪必肃,保持查办案件的强劲力度,落实快查快处快通报机制。灾后重建以来,全市共立案查处贪污、截留、挪用、浪费重建资金等涉灾案件18件,给予纪律处分13人,组织处理3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通报典型案件6期,形成强烈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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