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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四川省人民政府公报》 宣传发行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4-12-23 11:39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县(区)人民政府: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四川省人民政府公报》(以下简称《公报》)宣传发行工作座谈会精神,切实做好《公报》宣传发行工作,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强对宣传发行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公报》是向社会公布法规政策、规范性文件的法定载体,是由政府编印并专门登载法律、法规、法令、决定、命令、条约、协议或其他地方文件的刊物,也是我省向社会公开发行的唯一政府机关刊物,已逐步成为省政府传达政令、指导工作的重要载体和推行政务公开、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做好《公报》宣传发行工作,有利于提高传达政令的时效性和政策宣传的广泛性,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强化政策的指导作用;有利于广大人民群众及时了解掌握国家法规政策,自觉依法办事,提高政府的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

二、切实履行好工作站、各联系点职责

《公报》在各地的宣传发行工作由各地政府信息公开办承担,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设立工作站、县(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设立联系点。工作站、各联系点主要职责是:负责《公报》在当地的学习、宣传和应用,做好赠阅管理、自愿订阅的组织和服务工作。下一步,省政府将把抓好《公报》的宣传发行作为对各市(州)、各县(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评价的内容之一。从2015年起《公报》发行范围将有所调整,各联系点要迅速安排布置,理顺工作体制、机制,明确职责任务,确保《公报》出版发行工作正常开展。

三、努力做好新形势下宣传发行工作

为顺应新形势发展需要,省政府将从2015年起调整优化各市(州)、县(市、区)级党政机关每期赠阅数;向全省乡镇以上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和县级以上档案馆、公共图书馆各每期赠阅2份;先行试点在达州市、甘孜州的村委会、居委会各每期赠阅1份;其他原赠阅范围和赠阅数暂不改变。各县(区)政府信息公开办要认真履行好《公报》联系点工作职责,做好《公报》宣传工作,加强赠阅管理,加强查阅点建设,收集反馈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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