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市工业园区环境安全,根据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园区环境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川环发〔2014〕148号)及我局《关于开展2014年雅安市环境集中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雅市环发〔2014〕124号)文件要求,我支队环境监察执法人员于2014年11月19日至21日,对我市汉源县工业园区内重点企业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中发现园区部分企业存在企业尚未完成“三同时”验收,原料、废渣存在露天堆放等问题。
根据检查情况,我支队向县环保局下发环境监察通知书提出:1、对尚未进行“三同时”验收工作的企业,敦促其积极整改并解决试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完成“三同时”验收;2、对存在安全隐患,“三防”措施不完善的原料、废渣堆场及临时堆场,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督促企业按期完成堆场的整改工作;3、加强对园区企业日常环境监管力度,同时对检查中发现的环境问题和环境安全隐患,持续开展后续督查工作,确保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