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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聘评估机构进行土地及房屋评估公告(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

来源: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4-12-15 13:29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收购储备管理办法》的规定,雅安市国土资源局和市运管处拟选聘评估机构对雨城区姚桥镇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使用的国有土地及其地上建筑物进行评估,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次评估的宗地位于雅安市雨城区姚桥镇雅洪公路,土地面积约8亩,宗地内存在检测车间约400㎡,办公楼约365㎡。

二、评估目的

土地和宗地内建筑物现值评估。

三、土地评估机构选聘方式及程序

本次选聘活动采用公开抽签方式确定评估机构,若到场参加抽签的机构未达到三家的,则取消本次抽签活动。

抽签活动由雅安市国土资源局和市运管处共同组织,雅安市国土资源局监察室和市运管处负责抽签活动的现场监督。

抽签程序:1、现场监督人员核查参加报名抽签活动的评估机构资质;2、经审核符合报名资格要求的评估机构随机抽签,选中“中选”字样的,为本次抽签选聘评估作业机构。

四、评估机构资质要求

凡是在雅安市国土资源局土地评估机构备案库和雅安市房屋管理局房地产评估机构备案库备案的土地评估、房屋评估机构均可报名参加抽签(接受由具备土地和房屋独立评估资质的两家评估机构组成联合体报名)。

五、抽签时间、地点

抽签时间:2014年12月18日10时       

抽签地点:雅安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雅安市雨城区华兴街富豪家私城四楼)。

六、评估机构参加抽签需提供证件资料:

1、评估机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拟派本项目估价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机构鲜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人身份证、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机构鲜章)。

七、评估费支付标准

土地评估收费按照《国家计委、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4]2017号)的规定下浮20%计取;房产评估收费按国家纪委、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1995年971号)的规定下浮20%计收。(评估费用由市国土资源局承担)

八、评估机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九、注意事项

中选的评估机构须在2014年12月25日前完成评估工作并提交评估报告肆份及壹份技术报告,到期不能提供上述评估成果的,我方将拒绝支付评估费,并保留违约责任追究权利。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15198295645

 


 

雅安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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