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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档案局关于在全市档案系统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方案

来源:市档案局 发布时间:2014-12-01 16:05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县区档案局,本局各科室:

    一、活动安排
    按照中共雅安市委宣传部、雅安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雅司法 [2014]29号)文件安排,雅安市档案局在全市档案系统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
    (一)党组中心组学习活动
    12月3日(司法局提出的建议时间,具体时间根据市委中心组的安排通知为主),局党组参加由市委中心组组织召开的学习会,由知名专家、教授组织开展宪法学习报告会。  
    开展党组中心组全体学法活动至少2次。主要学习《宪法》、《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六五普法读本》,《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及《四川省国家档案馆管理办法》。
    责任科室:办公室
    (二)街头宣传活动
    12月4日(司法局活动建议时间),组织市、区档案局积极参加到市司法局组织在雨城区新民街开展街头宪法宣传活动中去开展档案法律法规宣传。通过散发宣传资料宣传。
    责任科室:办公室、法制科、现文科、业务科、馆务科。
    (三)媒体宣传活动
    1.电视媒体宣传
    12月1-3日,借助电视媒体进行档案法律法规宣传,特别是争取与雅安市安全生产管理局利用电视媒体开展的“安全知识抢答竞赛活动”开展企业档案管理法律法规知识宣传。
    责任科室:法制科
    2.纸质媒体宣传
    12月4日,按照市委宣部宣传活动要求,借助法制宣传日《雅安日报》开设的活动专版上载档案档案法制宣传活动信息。 
    责任科室:办公室、法制科
    (四)档案系统学法活动
    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市、县(区)档案局要组织本局职工开展《宪法》学习和档案法律法规学习。特别是要加大对《档案管理违法违纪处分规定》(监察部30号令)系列解读的学习;《四川省国家档案馆管理办法》的全文学习和掌握;继续学习《六五普法读本》的有关内容。
责任科室:办公室、法制科、馆务科
    二、组织实施
    责任科室要拟定具体活动方案,要明确活动时间、地点、活动形式,做好活动前的准备工作,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加强组织协调,涉及相关科室要积极参与、协作配合。
    各县(区)参照本方案作相应的安排部署。11月30日前将将活动方案通过公文交换箱报市档案局。

    附件:系列活动具体实施方案

                              雅安市档案局
                             201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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