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人大政协委室领导干部充实现场监督组。天全县从人大政协抽调7名,曾从事过“5.12”灾后重建或在到人大政协前从事住建、农业、发改、经信等工作的7名委室主任,任天全县灾后重建现场监督组组长或副组长。另外将10名特邀监察员员充实到现场监督组。各现场监督检查组在监督检查时,还将临时邀请群众代表参与监督检查。目前全县已开展综合检查2次,开展农房重建等专项检查3次,发现问题3个,提出建议意见10余条。
二是建立监督检查定期通报评议制度。县重建监督检查组定期向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代表通报监督检查工作情况。同时,由通报对象对监督检查情况进行评议,征求意见建议,灾后重建满意度评判权由群众评定。
三是强化信息公开。县灾后重建监督检查组通过在当地有线电视台“廉政之窗”栏目建专栏、发送短信、编发监督检查简报、建立灾后重建公示栏等,将重建规划、重建政策、资金使用、项目审批、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日常工作动态等情况,及时主动公开,落实群众知情权。
四是畅通信访举报途径。坚持“固定与流动”相结合,在党政办公楼、项目建设点、集中安置点等悬挂灾后重建信访投诉举报箱和张贴“12388”举报电话宣传单等形式,接受群众诉求。建立检查组接诉车,流动接访。坚持“传统与现代”相结合,打破传统单一的电话举报模式,并在互联网上开通群众诉讼电子信箱,确保接访快捷、方便、安全。坚持“上访与下访”相结合,在全县开展纪检干部下乡接访活动,实行县、乡、村三级纪检干部联合接访, 在全县上下形成了“灾后重建战场在哪里、哪里就有纪检干部”的良好局面。目前,全县已悬挂投诉举报箱60余个,张贴“12388”举报电话1000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