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治重点
(一)“在位不为”专项治理
重点整治:
1.为官不为,害怕出事、宁愿不做事,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尤其是碰到容易得罪人、出问题、惹麻烦、有难度的工作能躲就躲,缺乏担当;(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
2.退出领导岗位后不干事,不上班,工作松懈。(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二)重建保障专项治理
重点整治:
1.在灾后重建中,党员干部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招投标,陷入非法利益格局;(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
2.要素保障不力,水、电、通讯等基础设施部门各自为政,不主动配合,制约重建项目顺利推进;(牵头单位:市重建办,配合单位:市经信委、市住建局)
3.党员干部利用职权为中标施工企业推荐材料供应商,包揽工程,谋取私利;(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
4.党员干部及其家属带头当征地拆迁“钉子户”,参与或怂恿阻工。(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
(三)投资环境专项治理
重点整治:
1.不讲诚信,承诺事项不能如约兑现,政策执行难,影响政府公信力;(牵头单位:市投资促进局)
2.审批繁琐,变相设置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互为前置条件,推诿扯皮;(牵头单位:市法制办)
3.拖沓懒散,对招商引资项目未代办服务、开辟绿色通道、实行并联审批,急事急办、特事特办,致使项目不能尽快落地;(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
4.吃拿卡要、强制或变相强制介绍中介服务、承揽工程(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
(四)便民服务专项治理
重点整治:
1.办事不公开,应告知事项不一次性告知,让办事群众来回折腾;(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
2.办事服务大厅办事找不到人,“两集中、两到位”不落实,值班、带班流于形式,外出去向不公示,职位代理、代办缺乏;(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
3.门难进、脸难看,设门禁系统,对办事群众态度粗暴、蛮横等行为。(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
二、整治措施
(一)明察暗访,发现问题。建立主动排查机制,重点从信访反映、上级通报、领导批评、网络舆情、媒体报道中查找问题;有计划地深入到容易发生问题的领域和环节开展暗访,发现问题,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12388。
(二)跟踪督办,整治问题。各责任单位要发扬“钉子”精神,务求问题整改落实取得实际成效。建立问题台帐,对各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纳入台帐,挂牌督办,督促整治。
(三)查处典型,形成震慑。坚持有案必查、有责必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查办一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形成震慑效果。各责任单位要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需执纪问责的问题线索。
(四)完善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坚持查教结合,对典型案件开展剖析,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坚持查纠结合,既问责人,又纠正事,确保责任追究和问题整改“双落实”。坚持查防结合,针对突出问题立行立改,建章立制,源头治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制定落实方案。各县(区)、各牵头单位要高度重视 “止懒治庸”专项整治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全力抓。根据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定目标、定责任、定措施、定进度。整治方案、整治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工作深入推进。
(二)落实责任,及时报送信息。专项整治工作由市纪委监察局牵头抓总,部门各负其责,承担主体责任。各县(区)、市级牵头单位每半月向市纪委监察局报送一次工作进展情况。 联系人:郑匡莉,联系电话:2823878。
(三)舆论引导,形成强大声势。利用电视台、报刊、网络等主流媒体广泛开展“止懒治庸”专项整治工作宣传活动,既宣传好的经验做法,又公开通报曝光反面典型,及时报道社会各界反响,营造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