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非教育卫生类公共服务项目、广旅项目建设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二、对城房完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牵头单位:市重建办
三、对农房、城房、城镇体系、广旅重建项目施工现场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文新广局
四、对文化旅游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五、对农房重建完工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完成年度审计报告。
牵头单位:市审计局
六、对重建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社会评议。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
七、加强对已开工重建项目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施工管理、公开公示等情况监督检查。
牵头单位:各现场监督组
各牵头单位要制定检查计划,细化目标任务,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检查实效;要注重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督促整改,并将检查情况于2014年12月25日前上报市重建委监督检查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