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农业生产设施项目建设规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二、对农房、城房、城镇体系、农业项目实施进度及现场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农工委
三、对城镇住房重建及市级重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四、开展城乡住房维修加固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跟踪审计。
牵头单位:市审计局
五、加强对重建项目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施工管理、公开公示等情况监督检查。
牵头单位:各现场监督组
各牵头单位要制定检查计划,细化目标任务,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检查实效;要注重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