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灾后重建项目(除产业重建项目外)进行拉网式检查。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
二、对学校重建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三、对市本级项目总规实施方案调整、项目实际开工情况进行审计调查;开展城乡住房维修加固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跟踪审计。
牵头单位:市审计局
四、对重建信息公开公示情况进行检查。
牵头单位:市政府信息公开办
五、对汛期值守及地灾防治情况进行检查。
牵头单位:市防汛办、市国土资源局
六、对援建项目现场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各牵头单位要制定检查计划,细化目标任务,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检查实效;要注重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