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政  策
  • 规章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政府规范性文件
    • 部门规范性文件
  • 政府文件
  • 部门文件
  • 历史文件

2014年4月灾后重建监督检查重点工作

来源:市监察局 发布时间:2014-12-01 14:27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一、对已开工项目招投标工作和建材价格情况进行督查。重点检查执行招投标法和国家法律法规,招投标实施程序、工作推进情况,加大对串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的查处。积极解决生产供应、流通运输和物价稳定等问题,严肃查处哄抬价格、变相涨价等行为,确保物价稳定。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二、结合“4·20”总体规划实施方案调整,对市本级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筹集、分配、管理、使用情况,420日前项目开工和前期工作、招投标情况进行跟踪审计。

责任单位:市审计局

三、加强对新村聚居点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聚居点开工动工、倒排工期、建设进度、现场施工管理等情况

责任单位:市农工委

四、加强对项目全面开工情况检查。重点对“4.20”第三批集中开工项目进行检查,督促各县(区)完成时间节点任务;对331日前农房重建全部开工情况进行检查;对420日前困难群众重建住房完工入住情况进行检查。

牵头单位:市重建办

五、对全市灾后恢复重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专项督查。重点督查公开内容是否到位,公开程序、途径是否规范,公开时限是否及时等。

责任单位:市政府信息公开办

六、对按应急工程实施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开展监督检查。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

七、加强对已开工重建项目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施工管理等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业主单位现场代表、施工单位项目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监理人员等到岗到位情况,工程进度是否倒排工期,是否按计划推进,工作记录是否完善,是否严把工程质量关以及项目业主单位“两帐一单”是否完善等情况。

责任单位:各现场监督组

各责任单位(牵头单位)要制定检查计划,细化目标任务,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检查实效;要注重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督促整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22    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865    蜀ICP备1302130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