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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

来源:市环保局 发布时间:2014-11-28 15:28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市政府信息公开办:

2014年度,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紧密结合环保工作,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按照《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雅办发〔201416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扎实认真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本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概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通知》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顺利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证工作的有序进行,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及时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和充实,加强了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做到领导工作到位、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二)完善制度建设。

根据《条例》及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研究制定了市环保局政务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等,进一步推进了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三)健全工作机制。

一是进一步完善公文信息审核机制。各科室在起草文件时,要对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提出是否主动公开建议,同时说明理由;科室负责人在核稿时,把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审核内容;最后签发文件的局领导负责对是否公开进行审核把关。二是加强科室沟通协调。对政府信息涉及市局多个科室的,相互协调达成一致意见后进行公开。

(四)着力公开重点信息

根据《条例》和《通知》等文件要求,着力抓好重点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及时公开财务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等相关内容;二是加强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第一时间发布涉环评受理、审批和验收等信息、环境质量监测信息、污染源监测、总量控制、污染防治等信息。三是及时公布涉及单位职工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相关信息。

(五)充分发挥各种公开载体作用

我局充分发挥各种公开载体的功能,让公开范围最大化。充分利用市局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公开载体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取得了良好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中,我局注重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深化,严格按要求挖掘信息资源,进行认真梳理,并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依据单位工作职能职责更新的工作动态和环境质量、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财务决算预算等信息作为公开的重点,截至201411月底,市环保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8条。其中办事指南类信息4条,工作动态类信息51条,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类信息44条,环境质量类信息13条,人事管理类信息2条,财务决算预算类信息4条,监督执法类信息7条,生态环境类信息5条,其他公开信息48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开展情况。一是明确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场所,即局办公室;二是制定了《雅安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内容、受理时间、联系方式和应答时限等,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了良好的渠道。

(二)2014年度收到信息公开申请4件,已根据《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予以回复。未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的性质复议、诉讼和申述案件。

(三)无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费用减免情况

四、今后工作打算 

(一)加大力度,全面提升工作水平。

一是要确保发布信息的时效性。对新生成的信息,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及时主动公开;二是要规范信息发布格式要求。发布的信息一定要按照统一的规范上传发布;三是加强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信息质量;四是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对于受理依申请公开件,都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限的要求按质按量的进行答复。五是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落实审核责任。

(二)突出重点,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针对群众关注度高的热点、焦点政府信息,尤其是行政审批、环境质量状况、污染源监管、灾后重建项目、财政预算决算、招投标采购等重点工作,要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

(三)强化督查考核,确保信息公开准确、及时、有效。

根据雅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对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标任务的安排要求,进一步规范、细化2015年市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保证信息及时更新公开。

                                 雅安市环境保护局

                                 2014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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