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提高国有资本的运营效率,雅安市国资委严格按照《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雅安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雅府发〔2013〕38号)、《雅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雅安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雅财企〔2011〕2号)及《雅安市财政局 雅安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雅安市市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缴管理试行办法通知》(雅财企〔2011〕3号)等文件精神,积极探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和执行制度,全面完成2015年度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编报工作。
(一)2015年度预计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为1357.22万元。其中:市本级国有独资企业统一按2014年度企业年度税后利润的15%比例预计可解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19.72万元;市本级文化企业按5%预计可解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5万元;国有控股企业预计可解缴股利收入1237万元。
(二)按照“专款专用、以收定支”的原则,确定年度预算支出规模及分类,2015年度预计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917.275万元,重点用于支持市级国有企业新设企业、补充国有资本、认购股份股权及基础设施建设、产业结构调整、科技创新和技术升级改造等领域,以充分发挥预算的分配、调节和监督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