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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蜂桶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关于报送贯彻全市纠正“四风”廉洁过节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整改情况的报告

来源:蜂桶寨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4-11-21 15:5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当前信息已于2015-02-28失效

全市纠正“四风”廉洁过节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我局党委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市委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各项要求,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按照中共雅安市委督查室《关于报送全市纠正“四风”廉洁过节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通知》(雅委督发〔2014〕6号)要求,现将我局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制度保障

全市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我局高度重视,迅速传达会议精神,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了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相关规定以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规定。管理局下发了《四川蜂桶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关于贯彻“纠正‘四风’廉洁过节电视电话会议”的意见》(蜂护〔2014〕3号)。按照上级出台的相关规定,对《四川蜂桶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内部管理制度(试行)》进行了修订。从考勤、请销假、出差、车辆管理、接待、财务管理等方面作出了更加严格的规定。

二、整改情况

1.认真清理各种补贴。从2014年1月起,取消“生日慰问金”和“家属慰问金”,无上级政府和主管部门的批准,不发放任何补贴。

2.明确“三公”经费的支出范围和支出程序,凡公务接待必须凭公函和相关文件。

3.加强公车管理,减少公车使用。车辆统一由局办公室调度,专人管理。一般职工出差需2人以上方可派车。节日期间,除值班用车外,其余公务用车全部入库管理。

4.加强出差管理。管理局职工出差需经分管领导批准,并将外出的时间、地点、联系方式等有关事项报办公室备案。出差期间的住宿费和城市间交通费和出差补助按《雅安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雅财行〔2008〕14号)执行,不报销出差期间的各种接待费。

5.加强会议管理。可开可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每次会议必须事前有请示,明确会务开支范围和金额等。

6.今后上级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

特此报告。

四川蜂桶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201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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