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和《危化品管理条例》的规定,按照《气瓶充装许可规则》的要求,申请气瓶充装许可的单位,在报送《气瓶充装许可申请书》时,须附以下资料:
一、首次申请气瓶充装许可
(一)工商营业执照
(二)组织机构代码
(三)县级以上政府规划部门文件
(四)消防部门竣工验收意见
(五)市州级以上安监部门危化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不含液化石油气)
(六)县级以上建设部门燃气经营许可证或燃气企业建设行政许可(液化石油气)
(七)气瓶注册登记证(使用登记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装监检报告
(八)工程技术人员职称(学历)证明,技术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操作证,持证人员社保证明
(九)达不到规模要求的充装站,按照《气瓶充装许可规则》和省质监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气瓶充装站、检验站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提交对气瓶实施电子标签管理和充装区域的承诺书(市州局签署意见)
二、气瓶充装许可换证申请:
(一)工商营业执照
(二)组织机构代码
(三)市州级以上安监部门危化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不含液化石油气)
(四)县级以上建设部门燃气经营许可证或燃气企业建设行政许可(液化石油气)
(五)市州质监局年度监督检查意见
(六)气瓶注册登记证(使用登记表)
(七)工程技术人员职称(学历)证明,技术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操作证,持证人员社保证明
(八)达不到规模要求的充装站,按照《气瓶充装许可规则》和省质监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气瓶充装站、检验站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提交对气瓶实施电子标签管理和充装区域的承诺书(市州局签署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