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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4年度县(区)防震减灾部门工作目标》的通知

来源:市防震减灾局 发布时间:2014-11-19 15:52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县(区)防震减灾局:

为进一步推进各县(区)防震减灾部门工作职责的落实,不断夯实防震减灾三大工作体系基础,现将《2014年度县(区)防震减灾部门工作目标》印发你们,请认真对照工作目标开展工作,确保全年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请各县(区)防震减灾局于1225日前,将自查报告和自查评分表以书面形式(一式两份,附电子文档)报送至雅安市防震减灾局。

联系人:程旭,13568742546

附件:2014年度县(区)防震减灾部门工作目标

雅安市防震减灾局

201449

附件

2014年度县(区)防震减灾部门工作目标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

得分

监测

预报

35

积极做好震情监视、短临跟踪

贯彻落实省、市震情短临跟踪、7级地震危险区强化监视跟踪、地震趋势会商会议精神,(有安排、有部署,提供相关文字材料5分);积极为地震监测、震情跟踪、异常落实和地震分析预报提供条件,支持科研机构在区域内开展地震研究、试验等工作等(3分);震情值班落实专人值守,有相关制度保证(2分)。

10

及时报送相关数据、信息

本辖区宏微观监测数据按要求及时报送上级业务部门(2分),严格实行宏微观异常每周“零报告”制度(2分),出现宏观异常现象及时核实,并形成报告材料报市局(3分),辖区内外发生有感以上或对社会造成影响的地震第一时间向上级报告(2分),“显著”地震有相关现场考察报告(1分)。

10

台站(网)建设、管护及运行

加强地震监测台网(站)建设力度,力争每县增加一个前兆手段(2.5分);积极支持市局地震监测台站建设(2分);依法将台站建设土地纳入地方土地利用、城乡规划(0.5分);台站(点)、台网管护人员落实到位(1分);巡台记录或观测日志填写完整(0.5分);台站(点)保护标志、标识制作清晰,悬挂醒目(0.5分);无特殊事故,地震监测仪器运行率达98%以上(2分);参加省地震局监测资料质量评比的台站(点)达优秀以上(1分)。

10

“三网三员”管理

贯彻落实《雅安市防震减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地震宏观观测工作的通知》,建立健全“三网三员”群测群防阵地、队伍和制度,每年至少对“三员”培训一次(3分);如有震情发生,“三员”作用得到发挥(以上报信息记录为依据1分),通讯畅通(以实时抽查结果为依据1分)。

5

震害

预防

31

基本完成项目建设

抗震设防管理项目提交成果,社会服务平台项目试运行(10分)。

10

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落实《雅安市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考核办法(试行)》(雅震发〔201128号),做到有计划(3分)、有检查(2分)、有总结(5分)。

10

强化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

全面施行抗震设防备案制度,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全部纳入抗震设防备案审查(6分)。

6

落实农村民居抗震设防要求

结合灾后重建,创建1个以上农居地震安全示范村(挂牌)(5分)。

5

应急

救援

24

扎实推进避难场所建设

每个乡镇至少建立一个标识标牌齐备的应急避难场所(4分),村、社区、重点企业、人员密集场所划定疏散线路和应急避难场所(4分)。

8

切实做好地震应急检查

定期开展行政执法、应急准备等检查,全年至少安排2次以上(8分)。

8

强化地震应急预案管理

落实村、社区等基层组织和重点企业、人员密集场所预案备案制度(8分)。

8

公文信息

10

及时签收、上报公文,确保公文质量

及时签收公文(1分),严格按照时限要求上报公文(2分),规范公文格式(2分)。

5

及时报送工作信息

全年报送工作信息不少于12条(5分)。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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