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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把好“三关” 严控重建项目中楼堂馆所建设

来源:市监察局 发布时间:2014-11-19 15:36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为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性楼堂馆所建设管理的通知》的要求,雅安市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对重建项目楼堂馆所建设项目监管。

一是把好审批关。对各县(区)下发《关于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审批管理权限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所有新建、改扩建、迁建、购置、装修改造党政机关办公楼项目,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明确市、县(市、区)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项目,由省发改委核报省政府审批;市、县(市、区)党政机关直属单位(含直属事业单位)和乡镇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项目,由市发改委核报市政府审批。重建启动以来,全市未发生未经批准建设楼堂馆所的情况。

二是把好节约关。按照中央“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要求,对纳入灾后重建总规中的行政办公用房项目进行调整整合,将3个新建项目调整为维修加固项目。目前,总规中的24个新建行政办公楼项目的规划面积19038平米,实际新建的21个项目批复面积为15721平米(与总规规划面积16480平米相比减少759平米),3个调整为维修加固的项目减少新建面积2558平米,与规划总面积19038平米相比,实际共节约面积3317平米,节约率达17.4%。

三是把好监督关。加强对已批复的灾后重建行政办公用房项目的监督检查,将有无超可研、超概算,是否严格落实基本建设程序,有无浪费、搞豪华装修,有无变相搭车、违规修建等情况作为重点检查内容。目前,检查已发现问题3个,下发整改通知书3份,对检查中发现的项目实施不规范等问题及时开展回头看,督促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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