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廉洁底线,坚持同步预防、全程监督、跟踪审计,以零容忍态度惩治涉灾腐败,确保重建资金使用管理严格规范,确保阳光重建、廉洁重建。
(一)加强廉洁底线教育。每月举办一次“让阳光照亮心田”系列廉政讲座,开展8个县(区)、12个市级部门一把手“正风肃纪、廉洁重建”专访,持续开展“千名干部警示教育”“以案说纪”警示教育,在国道318线建成廉政文化走廊等,增强灾区干部知廉守廉意识,不断强化法纪观念,让干部心存敬畏、心有戒尺。
(二)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制定《关于进一步推进重点部门(单位)在灾后恢复重建中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方案》及《灾后重建项目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方案》,排查项目、资金、物资采购、招投标等方面的风险点370个,制定防范措施436条,规范流程图47个,有效预防行政审批、招投标、资金拨付使用、工程变更、竣工验收等重点环节的廉政风险。
(三)强化监督检查。组建5个现场监督组、5个跟踪审计组和8个县(区)督导组,跟踪检查166个机关单位、115个乡镇、273个村社、176个新村聚居点。开展捐赠资金、应急资金、招投标、地质灾害治理、重建项目开工等38个方面专项监督检查128次,整改问题资金9200万元,受理招投标投诉135件,查处违规企业21家,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2096万元。5个现场监督组深入市级相关单位和8县(区),对已开工重建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巡回检查,推动解决存在的违规违约问题260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