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经县从建章立制、强化监管、严肃查处等重点环节入手,进一步规范和提高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水平,确保工程项目建设安全、快速、高效推进。
一是立制度、建台账。及时下发《关于加强灾后重建工程施工管理的通知》和《关于统一规范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施工现场设置“十牌一图”的通知》等文件,明确行业主管部门、业主单位现场监管职责、措施和工作要求,对重建项目现场公开公示内容作进一步补充和规范。同时,要求各项目业主单位建立健全重建项目基础台账、重点工作专项台账、重建工作创新台账,落实专人负责、专人管理。
二是盯变更、重审批。下发《关于进一步明确细化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程序的通知》,进一步明确细化政府投资工程变更程序,严格工程量变更备案审批程序。审计部门强化对民生工程和重点工程的工程量变更跟踪审计,制发跟踪审计工作指导意见,县项目管理办公室重点加强工程变更项目合法性、合理性和真实性审查,严把工程量变更关口。
三是抓安全、重培训。建立健全灾后重建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每月定期组织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安全负责人、监理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学习宣传上级政策文件,通报安全生产检查情况,与各施工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县发改、规建、安监、人社等部门定期与不定期加强对项目业主单位、现场代表、监理、施工单位管理人员的技术培训,强化灾后重建纪律要求,时刻敲响警钟。
四是勤督促、严查处。县重建委、监察局、目督办会同市重建委现场监督检查组,围绕程序规范、项目质量、资金安全等重点环节,加强对行业主管部门和业主单位履职情况督促检查,及时记录填写监督检查记录单、监督检查台账和问题整改台账。县发改经信、规建住保、安监、水务、交通运输等行业主管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能,加大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处罚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