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信息已于2017-03-01失效
1总则
1.1目的
为了全面监测、有效防范和及时控制本保护区内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最大限度地减轻危害、减少损失,保障国土与生态安全,制定本预案。
1.2指导思想
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精神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的方针,建立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机构,充实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监测预警防灾、防治减灾、检疫御灾工作,提高森防检疫人员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不断吸收、总结防控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的做法和经验,建立快速反应机制,落实各项责任制度,全面提升全局应对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控制能力,保护森林资源、国土生态安全和生物安全,促进蜂桶寨管理局保护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1.3工作原则
1.3.1坚持预防为主,各种防治措施并举,防控结合、促进森林健康的原则。
1.3.2坚持快速反应,紧急处置,控灾减灾的原则。
1.3.3坚持分级联动,各司其职的原则。
1.3.4坚持属地管理,以地方政府为主的原则。
1.4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区、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框架指南>的函》;国家林业局、四川省制定的《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等文件制定本预案。
1.5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蜂桶寨自然保护区内发生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应急除治工作。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启动本预案:
1.5.1出现对人类健康构成威胁,可引起人类疾病的外来林业有害生物时;
1.5.2首次发现可直接造成林木死亡的林业有害生物,及林木受害面积大于1亩时;
1.5.3首次发现外来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入侵,及林木受害面积大于1亩时;
1.5.4经专家组评估认为外来林业有害生物入侵可能造成重大危害事件时。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蜂桶寨管理局成立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指挥部。
2、1指挥部组成
指挥长:蜂桶寨管理局局长;
成 员:蜂桶寨管理局办公室、保护管理科、计划财务科、宣传教育科和六个基层管护站等科室负责人。
蜂桶寨管理局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专业技术组。办公室和专业技术组设在保护管理科。
2.2职责
2.2.1指挥部:研究、协调、解决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处理过程中的实际问题,研究、解决指挥机构的请示和应急需要。
2.2.2指挥部办公室:负责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处理的日常工作,协调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2.2.3专业技术组:负责重大生物灾害的调查、评估和分析,提供技术咨询,提出应对建议和意见,开展相关科学研究。
对无法确认和鉴定的、怀疑为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的种类及时送上级部门鉴定。
2.2.4局办公室:负责向市政府和市级主管部门报告情况公文的审核工作。
2.2.5保护管理科:负责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控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
2.2.6计划财务科:根据指挥部意见和处理需要,协调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及时筹措和拨付救灾资金。
2.2.7 宣传教育科:根据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发生的不同种类,组织有关专家和科技人员,开展科学研究,提供技术支持和科技支撑,解决应急技术问题。
2.2.8 各基层管护站:组织提供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发生区的森林资源分布和林相资料,核实受害面积,根据需要审批采伐指标。
3预警和预防机制
3.1预防体系
根据我局的森林资源分布情况,在全局范围内建立健全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网络和应急指挥信息系统。划定一般预防区和重点预防区。各管护站要加强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体系、防治减灾体系和检疫御灾体系建设,加强各级应急指挥信息系统、监测预警专业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监测预警能力。
3.2监测机构
各基层管护站为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监测实施单位,负责组织实施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工作。发现病死树和其他异常现象,要及时调查、取样,专人管护发生现场,实时监控。对于所发现的林业有害生物种类,由市森防专业技术组组织鉴定。市级林业主管部门无法确认和鉴定的,送省或国家林业有害生物鉴定中心鉴定。
3.3信息交流和科技支撑:
要加强友邻地区和部门间的交流与合作,及时掌握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的信息。积极听取专家意见和建议,定期组织有关专家对可能入侵的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进行风险分析,评定风险等级,提出预防措施与控制意见。
3.4检疫管理
各基层管护站要制订具体措施,严密封锁疫情,防止疫情扩散传播。同时要进一步严格引种审批管理,积极开展引种前的风险评估,进行检疫隔离试种观察,加强监管,防止疫情从外地传入市内,确保生态安全。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4.1.1市级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指挥机构的响应
根据灾情需要和管理局指挥部的要求,在市人民政府和市林业局领导下组织开展辖区内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的监测与灾害应急处置工作。配合相关部门迅速组织专业人员到达现场,分析发生趋势,提出应急处置具体措施,组织制定应急处置操作规程,并报送市人民政府及市林业局指挥部。请求宝兴县人民政府协调交通、公安、邮电、质检、工商等部门开展应急工作,保障应急处置所需的物资、经费和其他需要。为地方应急工作的实施培训专业人员和提供技术指导。加强对除治现场的监督检查,确定技术责任人,保证除治质量。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提出划定并封锁疫区的建议,依法设立检疫检查站,实施疫区封锁。及时向市人民政府和市林业局报告有关情况。
4.2信息共享和处理
4.2.1报告制度
任何单位、个人都有向当地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报告重大外来有害生物的发生情况及其隐患的权利,也有向上级林业主管部门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规定履行重大外来生物灾害应急职责的部门、单位及个人的权利。
有关单位及个人发现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或疑似情况时,应立即向所在地的林业主管部门报告。所在地林业主管部门核实后在2个工作日内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并逐级报送至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市级林业主管部门认为可能属于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的,在2个工作日内报至省林业厅(同时说明信息来源、危害区域、程度、发生性质的初步判定、拟采取的措施及报告单位负责人、报告人及联系方式等)。
4.2.2通报与信息发布:
经国家林业局确定为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时,由市林业局防治指挥机构在5日内向毗邻和可能涉及的市、县(区)林业及其他有关部门通报有关情况。
4.3通讯
在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处理的整个过程中,必须保持各级防治指挥机构的通讯联络及有关信息系统网络畅通。蜂桶寨管理局联络电话:0835-6826493;传真0835-6826493
4.4应急结束
应急预案启动后,专业技术组负责对灾情发展变化和防治效果进行评估,及时向发生地人民政府提交评估报告,提出继续实施、终结实施或转为非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事件实施防治的意见。根据专业技术组的意见,经市政府商市林业局后,由市林业局对外公布下一阶段的工作部署或应急结束。
5后期评估与善后处理
5.1后期评估
应急预案实施结束后,蜂桶寨管理局防治指挥部会同雅安市林业局指挥部办公室及时组织专家组和有关人员对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分析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发生的原因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意见措施,向市林业局指挥部报告,同时抄送市人民政府。
5.2善后处置
应急预案实施结束后,蜂桶寨管理局防治指挥部办公室要指导灾情发生地林业主管部门开展灾后重建,重点组织实施专家组后期评估提出的改进措施,恢复受灾森林,清理因应急而设立的临时设施。
6保障措施
6.1通讯保障
在各基层管护站建立和完善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指挥系统,配备必要的有线、无线和卫星通讯器材,保证本预案启动时指挥部与有关部门及现场工作组之间的联络畅通。
6.2经费保障
处置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所需的财政经费,按《财政应急保障预案》执行,其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由基本建设投资渠道解决。
具体控灾经费,当地财政解决为主,上级财政补助为辅。
6.3物资储备
蜂桶寨管理局根据日常掌握的情况和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的发生特点,储备药剂、药械、油料、运输车辆及其它物资。与药剂药械生产供应企业建立密切联系,实行合同储备。蜂桶寨管理局根据建设规划和物资储备需求,按轻重缓急安排建设资金。因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处置需要,可以实施救灾物资的紧急调运。
6.4技术保障
蜂桶寨管理局在市林业局的指导下,及时了解和掌握本辖区内外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防治信息,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对潜在危险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进行超前研究,制订防治技术方案,为指挥决策提供技术支持。
6.5人员保障
管理局根据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发生形势和专业技术组的意见,建立健全基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机构。同时加强在森防系统内有关人才的培养,建立起一支高素质的应对生物灾害专业管理和技术人员队伍。
6.6监督与演练
根据专家意见和不同时期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的发生危害情况及其潜在威胁,蜂桶寨管理局定期对各基层管护站应对重大外来生物灾害的能力组织检查,如机构建设、队伍组织、物资、技术储备情况等。管理局每年分层次对专业技术人员和除治专业队队员进行技术培训,适当组织小规模的实战演练,提高应对重大外来生物灾害的处置能力。
7附则
7.1术语
林业有害生物:是指影响森林、林木、林木种子等正常生长发育并造成严重损失的林业病、虫、杂草以及其他有害生物。
外来林业有害生物:是指原产于国(境)外,传入我国后已经影响森林、林木、林木种子等正常生长发育并造成严重损失的林业病、虫、杂草以及其他有害生物。
国家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是指在我国境内局部地区发生,危险性大,能随植物及其产品传播,经国家林业局发布禁止传播的林业有害生物。
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简称重大生物灾害):是指因人为或自然原因,由国(境)外传入的病、虫、杂草及其他有害生物引起的,对林业造成(或潜在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生物灾害。
重点预防区:是指具有重要生态和经济价值,需特殊保护的区域。
本预案由蜂桶寨管理局制定并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8附录
8.1规范化文本格式
8.1.1请示启动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格式)
关于启动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的请示
……局长:
……管护站……年……月……日向我局报送了……(管护站)发生……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报告。经确认,……(管护站)发生了……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依据《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启动条件,建议启动应急预案。并采取以下措施:
一、召开指挥部全体成员会议,研究部署应急工作。
二、由指挥部办公室协调……局指挥部与灾害发生同级人民政府及其林业主管部门,开展灾害除治工作。
三、从指挥部成员单位及专家组抽调……人,组成赴现场工作组,指导、督察灾害处置。
以上意见妥否,请指示。
蜂桶寨管理局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指挥部办公室
……年……月……日
8.1.2蜂桶寨管理局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新闻稿(格式)
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灾情新闻稿
(……年……号)
……年……月……日,我局……站发生……生物灾害,受灾面积……,直接经济损失……。经初步调查,灾源起源于……,主要危害……等植物。
灾情发生后,管理局和当地人民政府积极采取措施,开展灾情除治。目前灾情已得到控制(被扑灭、基本得到控制)。
蜂桶寨管理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