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信息已于2017-02-01失效
(一)法纪条规教育。每年固定一段时间内,有计划地安排重点学习《宪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赔偿法》、《行政诉讼法》、《刑法》等法纪条规,增强全体人员遵纪守法、公正执法的自觉性,努力形成“学法、懂法、守法、护法”的良好氛围。
(二)廉洁工作教育。开展廉洁工作教育,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弘扬艰苦奋斗、廉洁自律精神。突出重点,把教育贯穿于部门的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等各个环节。局长与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关于反腐倡廉的谈话要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对新任职的干部必须进行任前关于反腐倡廉的谈话,对有问题苗头的干部及时进行提醒、诫勉谈话,使干部能够清清白白、堂堂正正做人。
(三)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教育。经常进行职业道德教育,使每个干部熟悉掌握相关的职业道德规范,牢固树立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观点,自觉做到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依法办事,形成良好的职业习惯,树立高尚的行业新风。大力开展社会公德教育,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弘扬“团结、奉献、务实、创新”的精神,激发干部的社会责任感,为建设文明、和谐环境而贡献力量。
(四)正反典型教育。坚持以正面宣传教育为主,定期干部学习劳模人物的先进事迹,激发干部积极向上、争优创先的热情。每年开展一次先进典型的评选活动,树立一批廉洁自律、务实工作的先进典型,以身边事、身边人教育身边的干部,充分发挥榜样的示范引导作用。同时,要以反面典型为教材,采取案例分析、以案说法等形式进行教育,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活动,让干部时刻保持头脑清醒,做到警钟长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