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局与市发改委联合向各县区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工作的通知》, 强力推进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
《通知》规定,因地制宜,本着积极稳妥、务求实效的精神,采取多种方式,妥善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邮政局所建设工作原则上参照《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参考标准》执行,选址确有困难,可在质量合格、方便适用的原则下,灵活采用新建、改建、购置、置换、打捆联建等方式实施补建。部分邮政局所受建设条件限制,建筑面积也可适当调整。
《通知》要求,各县区要建立会商机制,加强补建工作的沟通、协调,按照“一点一模式”和“一所一会商”的工作机制,统一协商、议定补建项目的实施标准,并完成补建项目的验收移交和产权确认。移交条件成熟后,及时移交邮政企业并办理相关产权,短期内无法办理产权的,由乡(镇)政府和邮政企业签署长期无偿使用协议并承诺办理时限。
《通知》还要求各县区人民政府2014年10月底前完成所有项目的补建工作。市政府目督办、市发改委、市邮政管理局将适时对补建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