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初,为彻底解决农村劳动力去向不明、就业状况不清和数据不准的问题,按照省局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十项措施,积极推进我市农村劳动力实名制登记入库工作开展。一是市对县、县对乡(镇)、乡(镇)对村实行分级业务培训,为全市农村劳动力实名制登记入库夯实基础。二是市就业局成立督导组,深入乡(镇)和行政村督促指导工作,确保工作快速推进。三是建立县级目标联系制,即单位领导联系各股(室),各股(室)联系几个乡(镇),及时汇总情况,确保质量不降低。四是以公安户籍管理为依据,做到法定劳动年龄内人员登记入库一个都不少。五是实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对登记表内容达到要求的,付给农村登记员劳务费,登记表内容在质量上得到保障。六是电话抽查成常态,监督检查成为登记质量的重要保证。七是登记信息与数据录入进行比对,确保登记信息与录入数据趋于一致。八是明确“备注”栏内容,将在校主、军人、国家公务人员、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进行备注,登记内容更加全面。九是建立网上“qq群”交流平台,群策群力解决疑难问题。十是制定“就近就地就业”标准,转移就业统计成熟定型,定期通报与每周调度双管齐下,保证了登记和入库的进度。
截止2014年10月31日,全市农村劳动力实名制登记入库654461人(男性354052人,女性300409人),转移就业364283人,完成省下达我市目标任务转移就业28万人的130%,全市农村劳动力实名制登记入库转移就业提前2月超额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