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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蜂桶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干部人事档案材料鉴别归档制度

来源:蜂桶寨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4-11-08 16:32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当前信息已于2017-04-01失效

(一)收集的干部档案材料,必须经过认真的鉴别。属于归档的材料应真实、完整齐全、文字清楚、对象明确、手续完备。

(二)需经组织审查盖章或本人签字的,盖章签字后方能归入干部档案。

(三)对不属于干部人事档案内容的材料要及时转往有关单位,应退还本人的要及时退还本人。

(四)归档前仔细查看档案材料是否与档案人相一致,材料不允许缺张、漏页、破损;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及时退回材料形成单位补办手续,限期15天内寄回。

(五)经鉴别确需销毁的材料,由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并报请领导批准后,予以销毁。

(六)鉴别登记后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要及时装入档案卷内,定期整理归档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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