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信息已于2015-12-01失效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成立由局党委书记挂帅的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工作计划,分解工作任务,明确“两个责任”。党委书记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坚持对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每季度听取一次班子成员廉政建设工作汇报。班子成员严格落实分管职责,加强对分管业务、分管科室的工作指导,强化日常监督,以身作则,自觉接受监督。
二是强化教育管理。按照《管理局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实施方案》,定期组织学习上级的决策部署,加强警示教育,牢筑党员干部拒腐的思想防线。注意掌握干部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作风,定期开展廉政谈话,把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好事,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指标,提高社会对单位的满意度。
三是深化作风建设。严格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对改进作风的相关规定,开展全局作风整顿活动。制定了《管理局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带领科、室、站负责人带头改进工作作风。推行“开短会、发短文、讲短话,简办事”,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切实改进会风、文风、话风和事风,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是加强风险防控。加强管理局惩防体系建设,对单位原有的车辆管理、公务接待、厉行廉洁勤俭、严肃工作纪律等规定进行修改完善,认真抓好落实,切实发挥制度的约束力。切实加强“4·20”灾后重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做好灾后重建廉政风险防控。通过明确工作职责、梳理工作流程等方式,找准灾后恢复重建工程建设项目中廉政管理风险点,制定针对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