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十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4﹝51﹞号)要求,市国资委通过企业上报材料、实地调查、组织座谈会等形式,对市属国企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等情况开展一次调查工作,具体涵盖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培训、业务招待、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通信等七方面内容。通过此次调查工作,基本掌握了我市市属国企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实际情况,为下一步制定更加符合我市实际的国企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具体办法,推动我市国资国企改革工作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