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市全面深化改革意见精神,促进国家出资企业加快结构调整,优化产权配置,降低改革成本,市国资委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促进企业国有产权流转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14﹞95号)和《省国资委关于转发<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促进企业国有产权流转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川国资产权﹝2014﹞7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国有企业实际,在中央、省通知内容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措施,制定印发了我市《关于促进企业国有产权流转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的印发,进一步规范了我市国有企业产权流转工作,为及时掌握企业产权变化动态,优化资产结构,促进全市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供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