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定依据: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tsg z6001-2013)》及其他安全技术规范
二、审批性质:
行政许可
三、申请条件:
1、男性年龄不超过60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55周岁;
2、提交的复审资料须真实齐全;
3、在复审期限内中断所从事持证项目的作业时间不超过12个月;
4、无相关特种设备事故记录;
5、参加相关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
6、符合相应作业人员考核大纲规定的其他要求。
作业人员的具体条件应当按照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执行。
四、审批对象:持有特种设备作业证的人员在持证项目的有效期届满3个月前。
五、申报材料: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证明》(雅安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出具)
六、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办结——取件
提交上述资料,审核通过即可发证;审核不通过,则退回资料并书面告知审核未通过原因。
七、办理时限:
1、办理法定时限:材料审查 在5个工作日内
审核签章 在20个工作日内
2、办理承诺时限:材料审查 在3个工作日内
审核签章 在12个工作日内
八、作业人员复审收费:
免费
九、联系电话:
2862832
十、备注:
申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请与雅安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联系,联系电话2225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