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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复审

来源:市质监局 发布时间:2014-10-31 11:39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一、法定依据: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tsg z6001-2013)》及其他安全技术规范

二、审批性质:

行政许可

三、申请条件:

  1、男性年龄不超过60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55周岁;

   2、提交的复审资料须真实齐全;

   3、在复审期限内中断所从事持证项目的作业时间不超过12个月;

   4、无相关特种设备事故记录;

   5、参加相关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

   6、符合相应作业人员考核大纲规定的其他要求。

  作业人员的具体条件应当按照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执行。

四、审批对象:持有特种设备作业证的人员在持证项目的有效期届满3个月前。

五、申报材料: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证明》(雅安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出具)  

六、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办结——取件

提交上述资料,审核通过即可发证;审核不通过,则退回资料并书面告知审核未通过原因。

七、办理时限:

  1、办理法定时限:材料审查  5个工作日内

                   审核签章  20个工作日内

  2、办理承诺时限:材料审查  3个工作日内

                   审核签章  12个工作日内

八、作业人员复审收费:

免费

九、联系电话:

2862832

十、备注:

申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请与雅安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联系,联系电话2225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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