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根据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雅办发〔2011〕33号),设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为市政府组成部门。下属二级预算单位4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3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基本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实施意见,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措施、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计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全市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创业、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组织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规范技工学校管理工作。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全市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落实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统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和社会保险基金统筹管理办法,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制定全市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
5.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务员分类、录用、考核、奖惩、任用、交流、培训、辞退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工作并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政策,组织实施公务员职位分类标准和管理办法,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综合管理政府奖励表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国家荣誉制度、政府奖励制度。
7.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有关离退休政策。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做好人才管理有关工作,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落实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推荐等工作,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雅(回雅)工作或定居政策。
9.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劳务开发及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并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12.负责国(境)外人才、智力引进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负责相关涉外业务技术合作和人才交流。
13.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4.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就业局基本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促进就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制定并落实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提供就业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服务,组织就业创业宣传工作。
2.负责开展统筹城乡就业工作,统筹做好城乡各类就业群体的就业培训及服务工作。
3.组织实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落实援助政策,建立就业援助长效机制;负责公益性岗位的开发和管理工作,负责就业补贴资金的审核、监督管理。
4.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创业服务工作,落实相关政策。
5.培育和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开展就业失业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劳务输出、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等服务;承办市本级用工单位的就业登记和失业备案登记工作。
6.负责全市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组织、服务和实施;组织开展创业培训、小额担保贷款、创业指导服务、创业专项活动等工作,落实创业促就业扶持政策。
7.指导全市定点职业培训机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指导全市就业训练中心和劳务输出基地的建设和发展;负责市本级职业技能培训监管、培训补贴审批。
8.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指导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信息网络体系。
9.承担全市劳动就业统计及信息收集和发布工作,开展城乡人力资源调查,建立就业信息监测、失业监测和失业预警制度,定期开展就业形势分析。
10、负责管理指导全市失业保险经办工作,承办市本级企事业单位失业保险工作;
11、承办上级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社保局基本职责是:
1.宣传贯彻国家、省有关社会保险制度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安排组织实施,参与拟定相关实施办法。
2.办理市本级企业职工养老、工伤、生育保险的征缴、清欠、管理、发放及各项基础管理工作。
3.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第一责任,负责养老、工伤、生育保险基金的营运管理,确保基金的保值、增值和安全。
4.负责对全市养老、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基金征缴、待遇支付和基金管理进行审计稽核和监督检查。
5.负责社会保险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网络工程建设,科学规范的管理和实施各项社会保险业务。
6.根据基金预算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统筹层次编制相应险种的全市基金收支预算。
7.参与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8.指导市辖区内各县(区)社会保险业务工作。
9.承办上级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医保局基本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医疗保险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配合行政管理部门编制全市医疗保险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参与制定全市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经办业务规范和监督管理等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市本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参保征集、待遇支付、基金管理等业务。
3.负责市本级离休人员、医疗照顾对象等特殊人员医疗费用管理和结算业务。
4.负责医疗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的编制和统计工作,建立和完善全市医疗保险基金预警制度,定期对基金收支情况进行分析预测,编制医疗保险基金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5.负责医疗保险“两定机构”管理,规范其医疗服务行为,进行业务指导,对“两定机构”履行服务协议及执行医疗保险政策情况实施监督管理。
6.负责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对县(区)医疗保险经办业务进行指导和管理。
7.承办上级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机关幼儿园基本职责是:
幼儿园是对3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机构。幼儿园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份,属于公益性事业,是学校教育制度的基础阶段。幼儿园实行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
(二)2014年重点工作任务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三届七次会议、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部署,紧紧围绕全市灾后恢复重建中心工作,以“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统领,大力推进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队伍建设、人事制度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各项工作,为打好灾后恢复重建“硬仗”和补好经济发展“欠账”提供社会保障和人才支撑。
一是立足就业质量提升,着力稳定和扩大灾区就业。充分利用灾后重建和重大投资项目增加就业岗位,扩大就业容量;全面落实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和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增强二、三产业吸纳就业能力;健全促进就业创业体制机制,全力推进就业促进民生工程,完善和落实积极就业政策,着力抓好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的就业工作,大力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加大职业培训工作力度,深化公共就业服务,完善就失业登记和就业信息监测制度,全面完成就业工作目标任务,千方百计确保灾区就业形势稳定。
二是立足统筹城乡可持续发展,着力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按照城乡统筹、公平共享、突出重点、守住底线的基本思路,积极推进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做好扩面征缴和待遇支付工作,统筹推进养老保险制度建设,落实“4·20”芦山地震灾后重建社会保险支持政策,积极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切实做好失业保险工作,加强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工作,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加强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
三是立足服务灾区服务企业,着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做好灾区急需紧缺人才、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探索建立集聚人才的体制机制。推进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分类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建立专家服务基层的长效机制,力争在雅设立省级专家服务基地,继续开展“专家服务基层、服务灾区行动”。坚持高端、紧缺取向,做好重点智力项目,提高引智成效。充分发挥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作用,为雅安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四是立足科学规范管理,着力推进人事和收入分配改革。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规范单位选人用人行为。积极稳妥做好军转安置工作,扎实开展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维稳工作,确保企业军转干部总体稳定。继续做好规范公务员津补贴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工作。建立和完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完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制定发布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继续组织开展国有企业内外收入监督检查,确保国家工资分配政策贯彻落实。
五是立足长效机制建设,着力构建灾区和谐劳动关系。做好农民工工作,积极稳妥推进农民工市民化。切实加强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源头治理和常态监管,建立防范拖欠农民工工资长效机制,实现全年总体基本无拖欠目标。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和对企业用工情况的动态监测,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年”活动。深入开展劳动合同制度实施情况专项行动。强化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
六是立足夯实基层基础保障,着力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切实抓好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设施灾后重建工作,通过重建实现设施上台阶、服务上水平。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出台的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措施,充分发挥促进重建、促进企业恢复生产、促进就业、促进稳定的政策效应。继续推进基层平台建设“六到位”,强化基层平台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基层平台功能有效发挥。依托灾后重建信息系统建设和“金保工程”项目,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信息化水平。
二、部门概况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总编制142名(含局属各单位),其中:行政编制54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61名,其他事业编制15名,工勤编制12名;在职人员总数129人,其中:行政人员6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41人,其他事业人员15人,工勤人员13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52人。
雅安市机关幼儿园编制50名。在职人员总数42人,均为其他事业人员。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45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3年雅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收入决算总额为7776.3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7157.6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618.72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2年增加4103.85万元,主要原因:1.财政拨企业教师补助资金236万元由社保局代发给企业教师补贴。2.信息化建设经费200万元主要用于社保卡发放购置相关软件费用。3.社会保险经办机构197.43万元。由于物价上涨及人员增加。4.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283.59万元。5.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300万元,代收雅安航空学校人才培训基地建设费。6.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54万元,由于2013年受芦山“4·20”强烈地震的影响市级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受损严重,市级重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财政拨付重建资金2595万元。以及社保局代付破产改制企业离休生活费及护理费、企业教师补助559万元,财政拨网络维护费300万元
2013年雅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支出决算总额为3722.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03万元,教育支出621.7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3209.01万元,医疗卫生128.16万元,农林水事务2.6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4.5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722.19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2年增加1065万元,主要原因社保局代付破产改制企业离休生活费及护理费、代发企业教师补助以及代收代付雅安航空学校高技能人才培培训基地建设费。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雅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的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2127.76万元,是用于保障雅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项目支出1926.44万元,是用于保障雅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0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二)教育支出621.75万元,主要用于:企业教师的补贴及机关幼儿园的学前教育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09.0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在职及离退休人员支出和代付破产改制企业离休生活费及护理费、代发企业教师补助以及代收代付雅安航空学校高技能人才培培训基地建设费。
(四)农林水事务2.68万元。主要用于:劳务品牌培训补贴。
(五)医疗卫生支出128.1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代收代付企业军转医疗费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74.5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附表1:雅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2013年收支决算总表
附表2:雅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2013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