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上级统一部署,雅安市粮食局全面落实国家2014年中籼稻最低收购价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启动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
1、最低收购价执行时间为2014年9月16日至2015年1月31日。
2、中籼稻最低收购价为每市斤1.38元,与去年相比提高了0.03元。此价格是承担最低收购价任务的收储库点向农民直接收购的三等稻谷的到库价。
3、执行最低收购价的中晚稻必须为2014年生产的符合质量标准新产稻。
4、我市雨城区粮油购销储备总公司和汉源县九襄粮油食品站储备库确定为四川省2014年最低收购价稻谷委托收储库点。必须按照国家文件规定的品种、地域范围、价格、质量、年限和质价政策等要求开展收购。不得压级压价、抬级抬价收购或价外加价收购,不得拒收农民交售的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粮食,不得给农民打白条,不得代扣各种税费;严禁从现有库存陈粮中划转或移库;不得挤占、挪用收购资金。
雅安市粮食局
201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