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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底前我市车用柴油由国III升级至国IV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14-10-10 15:3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近日,省发展改革委下发《关于我省实施第四阶段车用柴油质量升级价格政策的通知》,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车用柴油(标准品)质量标准由国iii柴油升级至国iv柴油的加价标准为每吨370元。普通柴油价格参照同标准车用柴油价格执行。

按照全国、省确定的油品质量升级时间进度,我省第四阶段车用柴油标准过渡期原则上至2014年底。今年底前我市将完成国iv柴油的置换升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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