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经开区项目建设项目施工行为,确保项目质量、安全、进度在受控范围,2014年5月6日,经开区规建局约谈在建施工企业,从四个方面提出存在问题和下一步的工作要求。
一是项目管理人员配备不到位。按照招投标文件规定,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应至少配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监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如若不履行合同规定义务,不按照投标时的人员到岗到位,讲按照合同规定予以执行。下一步甲方代表和监理单位要严格考勤制度。
二是工程质量把控不到位。目前从市质安站反映的情况来看,三个项目的质量存在很大问题。施工单位存在当面好好好、事后不改正的现象。为严格质量关口,下一步施工单位质检员要自查自改,监理单位要旁站监理,对发现存在的质量隐患要下发整改通知书,并跟踪督促整改落实情况。要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特别是要加强隐蔽工程施工作业面的检查和监督。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严格把好各类建筑、安装材料、设备的进场关,加大检查、检验和验收力度,坚决杜绝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材料、设备进入施工现场。
三是工程进度把控不到位。要严格执行招投标时确定的项目建设工期,施工单位要倒排工期,按照项目总工期科学地分解节点,对项目进度进行有效的控制,监理单位要根据进度节点加以严格监督检查,以确保投资效益的按期实现。
四是安全文明施工不到位。缺乏安全生产防护措施,施工工地没有进行打围,封闭施工。缺少警示标牌,施工工地普遍不佩戴安全帽情况。工地主要出入口无冲洗设备或者不冲洗,运输车辆将大量泥土带入市政道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