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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推行公务用车定点保险

来源: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4-09-17 15:2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为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厉行节约,我市于今年7月启动了市本级公务车辆定点保险工作。通过征求意见、公开招标、确定保险单位、签订合同等一系列规定程序,定点保险前期工作已全部就绪。自915日起,市本级78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下属事业单位的公务用车全部实行“定点保险”。

按照3家中标保险公司的服务及七折优惠承诺,我市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享有的保险服务将更规范、更优质、更高效,同时,市本级公务用车保费的支出也将得到有效的管理。以上一年度一般公务用车平均基本保费概算,实行定点保险后,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保险费用至少节约60万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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