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芦山路云新型墙材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2亿匹煤矸烧结自保温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9月15日-2014年9月19日,如有意见请在此时间内向雅安市环境保护局反映。
电话(传真):0835-2221702
通讯地址:雅安市雨城区羌江南路377号(625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项目名称:年产1.2亿匹煤矸烧结自保温砖项目
2、建设单位:芦山路云新型墙材有限责任公司
3、建设地址:芦山县飞仙关镇飞仙村
4、建设性质:新建
5、主要建设内容:建设2条年产6000万块烧结制品生产线(一次码烧),占地面积65亩(43333.3m2),总投资32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9.5万元,占总投资的2.4%。总生产规模为年生产煤矸石页岩烧结砖12000万块(折标砖),每年耗用煤矸石92508t、页岩127659t。产品应用于普通工业民用建筑。
6、环境保护措施及污染物排放情况:
施工期:(1)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通过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并文明施工,施工期间的场界噪声可以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2)废气:主要土建施工、材料堆置、汽车运输等产生的扬尘;项目严格按照雅安市芦山县建设工地现场规范要求进行施工,通过设置清扫、洒水设备和各种防护设施可将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3)废水:施工期间产生的设备冲洗废水、混凝土搅拌废水等,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周边农户已建旱厕,经旱厕处理后定期清掏作为农肥使用。(4)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弃土及建筑垃圾。施工单位专人负责,对渣土、垃圾的处置实施现场管理。按照有关施工垃圾和建筑渣土处置管理规定,将工地的剩余施工垃圾、建筑渣土处理干净,运往住建部门制定地点,确保运输过程中不沿途洒落。施工期环境的影响是暂时的,工程施工做到环评报告要求,可以使其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小程度。
运营期: (1)废水:本项目运行期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废水均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规定的一级排放标准后排放或返回生产工序作配料用水。(2)废气:主要为:原料棚扬尘、生产性粉尘,干燥室和隧道窑在干燥和焙烧过程中产生的水蒸气、烟尘、so2以及职工食堂将产生少量烟气和油烟。原料棚内的装载机装卸料点均采用洒水抑尘、原料生产车间采用废气经抽风机进入布袋收尘、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装置等有效措施后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及《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相关标准排放。为有效控制二氧化硫的排放,本环评建议企业选用含硫量低的煤矸石做原料,并且按照当地环保局对区域环境总量的要求,适时建设脱硫设施。(3)噪声:该项目主要噪声源为装载机、破碎机、搅拌机、挤出机、挤砖机、切坯机、风机等设备运转及作业噪声,项目在营运期各生产车间噪声值较高,针对不同噪声源采用隔声、消声、合理布局等治理措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4)固体废物:主要为切条及切坯工序产生的废泥坯、出窑时产生的废砖及除尘灰等。切条及切坯工序产生的废泥坯及除尘灰,可返回生产工序,废砖经破碎后也回用于生产工序。职工在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集中收集,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定期清掏,和生活垃圾一起交当地环卫部门进行处理。综上,本项目各项固体废物妥善处理后,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不良影响。
7、环评单位:雅安市环境科技服务部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32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