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划设计总负责。按照“一个县域一个总规划单位,一个片区一个总设计单位”的要求,各县(区)要对各重点片区设计单位进行全面梳理,并在每个重点片区明确一个总的设计单位,负责统筹整个片区设计工作,并做好与总体规划、上位规划、单体建筑设计、周边规划以及施工设计等方面的衔接。同时,要充分发挥市规划指挥部的总领作用,做到规划设计一个漏斗出,提高重点区域、重点项目规划设计水平。
二、建设施工总承包。对芦山县芦阳镇、龙门乡、飞仙关镇、宝兴县灵关镇重要节点部分项目,以及其他对提升灾后重建整体水平有重大影响的重点项目,在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的前提下,实行施工打捆招标,切实加快项目的建设进度和提升项目的建设质量水平。
三、项目建设总管理。实行项目建设专业化管理,聘请专业管理公司,分片区进行现场管理,及时协调解决规划设计、施工、质量安全等问题。各县(区)和市级相关部门要对本区域、本行业内的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特别是涉及整体水平提升的重点项目的建设管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在省住建厅的指导下,由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纪委监督检查组、市重建办监督检查组、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目督办等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市重点区域、重点项目进行复查,全面清理借牌、挂靠施工单位和违法分包、转包,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责任。
四、规划建设总督导。由省住建厅牵头领导,市住建局等市级部门积极配合,负责全市灾后恢复重建重点区域、重点项目规划建设情况总督导工作,及时发现在规划设计、建设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措施予以解决。筹备召开全市提升灾后恢复重建工程勘察设计水平专题会和全市灾后恢复重建工程质量安全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专题会,采取强力措施,奖优罚劣,切实规范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行为,确保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质量安全。要进一步加强与省住建厅沟通对接,积极争取省住建厅在项目建设管理、施工总承包、项目质量安全监管、技术人才智力等方面的支持。
五、组织领导总指挥。按照统一指挥的要求,各县(区)要按照灾后恢复重建重点区域、重点项目分布,分片区成立以县(区)主管领导为指挥长,分管领导为副指挥长的片区指挥部,实行一事一主体、一人抓一片,一个片区指挥部统筹一个片区的灾后恢复重建全面工作。市级领导按包县(区)安排,负责指导和督促片区指挥部做好相关工作。市本级项目按行业成立以市级领导为指挥长,行业主管部门或项目业主为副指挥长的片区指挥部,推动市本级项目的加快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