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全市上下正围绕“三个时间节点、开工一批项目”的要求,全力推进灾后重建项目实施,但就总体上来说,项目推进仍较缓慢,一些制约着灾后重建项目实施的瓶颈制约尚未突破,需要引起我们高度重视。
一、城乡建设规划滞后,影响灾后重建项目选址
“4.20”芦山地震发生后,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安排,由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清华同衡规划院、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分别负责我市芦山县、天全县、宝兴县的城乡建设规划,四川省规划设计院负责雨城、名山、荥经的城乡建设规划;但由于规划编制时间较长,到2013年10月份左右完成编制并上报,目前尚未完成报批,在一定程度上影响项目选址和落地;荥经县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尚未完成;雅安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虽已完成并上报,但目前正按省上最新要求进一步修改。
二、项目征地拆迁困难,影响灾后重建项目落地
项目征地拆迁困难,影响项目落地。一是征地拆迁费用高,资金无保障。按重建用地指标初步测算,全市上清费、下清费等土地总成本费用295亿元左右。二是灾区群众对拆迁补偿期望值高、诉求多。加之部分拆迁遗留问题尚未解决,征地拆迁工作进展缓慢,部分项目征地拆迁工作尚未开展,地勘无法进场。特别是城市规划区内的市本级项目,如雅安市斗胆安置房、雅安市太阳巷安置房、雅安市城后路安置房、雅安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雅安市人力资源市场、雅安西城农贸市场、姚桥农贸市场、穆家农贸市场等拆迁问题极为突出。
三、资金切块控制数与规划项目不匹配
公共服务设施项目规划投资68.6亿元,资金包干控制数为74.5亿元;六个重灾县(区)交通项目规划投资3.6亿元,资金包干控制数为21.2亿元,超过项目规划投资。市本级城镇体系建设规划投资48.9亿元,下达的资金包干控制数仅为8.48亿元;市本级教育项目规划投资7.7亿元,资金包干控制数仅为0.25亿元;园区基础设施规划投资40.3亿元,下达的资金包干控制数仅为15亿元;风景名胜区建设规划投资4亿元,未安排资金包干控制数,资金缺口很大。特别是由县(区)安排重建资金的市本级项目,依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芦山地震中央财政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分配、使用管理办法〉和〈芦山地震省级财政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分配、使用管理办法〉》,由县(区)安排重建资金的市本级项目属于市(州)政府在所属县之间进行补助数调整,应报省财政厅和发改委审核并报省政府批准后方能申请重建资金,目前由县(区)安排重建资金的市本级项目灾后重建资金无法申报。
四、项目业主对项目前期工作认识不足
一是部分项目业主对灾后重建项目前期工作重要性认识足,认为项目可行性研究可有可无。项目可行性研究是项目决策的关键环节和依据,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通过对项目的建设规模、建设方案、资金筹措、项目选址等的研究论证,以确保有限的重建资金用在刀刃上,提高重建投资效益。同时,重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也是今后审计、稽察的主要要件。
二是按照市政府印发的灾后重建项目管理办法,列入灾后重建规划的项目视为立项,相关部门依据规划并联办理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评等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审批;同时项目业主依据规划按照省政府灾后重建勘察、设计减半以上收费不招标不比选的规定直接委托相关机构开展项目勘察、设计,也就是说,勘察、设计等工作于项目审批工作是并联操作、同时进行,项目审批并不单独占用时间,对项目推进无任何影响。
按照相关规定,项目单位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应附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和环评审批等前置要件,但目前项目审批前置要件办理滞后,如国道351线、国道108线等项目虽已开工建设,但项目环评、用地预审等前置要件尚未办理。为加快项目开工,在项目未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或未办理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和环评审批等审批前置要件的情况下,市发展改革委按照市政府领导要求,先行办理了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