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调整
(一)调整背景
根据省重建委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和省重建办2014年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安排,省发展改革委组织灾区市(州)和省级有关部门,开展了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实施项目调整工作,形成了《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实施项目调整意见》,并经省政府第44次常务会审议通过。本次总规实施项目调整主要是对总体规划在实施过程中因规划条件和实施条件发生变化而需要对个别项目进行的必要调整,包括项目的增补、取消、合并以及项目建设规模和投资额发生重大变化的调整。城乡居民住房重建户数在2013年底重新核定的基础上,据实进行了调整。
(二)调整原则
总体规划实施项目调整以县(区)政府为主体,在坚持总体规划确定的灾后恢复重建指导思想、重建原则、规划范围、主要任务和重建目标不变,中央和省级重建资金使用管理原则不变的前提下,按照“总体稳定、个别调整”的原则,实事求是、依法依规进行。
(三)调整结果
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实施项目(调整版)>的通知》(川发改投资﹝2014﹞315号),我市共调整项目341个,其中:取消89个,增补37个,建设规模和方式调整211个,合并实施2个,级次调整2个。调整后,我市总体规划实施项目由2251个调减为2188个,调减63个,减少2.8%;估算总投资由764.4亿元调整为759.8亿元,调减4.6亿元,减少0.6%。
二、年度投资计划编制
(一)编制依据
1.《国务院关于印发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的通知》(国发〔2013〕26号);
2.《国务院关于支持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3〕28号);
3.《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推进芦山地震灾区科学重建跨越发展加快建设幸福美丽新家园的决定》(川委发〔2013〕11号);
4.《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川府发〔2013〕37号);
5.《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委员会关于印发<2014年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要点>的通知》(川重建委〔2014〕3号);
6.《四川省重建办关于印发<2014年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时间节点要求和量化目标任务>的通知》(川重建办〔2014〕3号);
7.《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审核权限的通知》(川发改投资〔2013〕967号);
8.《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实施项目的通知》(川发改投资〔2013〕989号);
9.《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实施项目(调整版)>的通知》(川发改投资﹝2014﹞315号);
10.《中共雅安市委关于科学重建跨越发展为与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的决定》(雅委发〔2013〕9号);
11.《中共雅安市委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4年全市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雅委发〔2014〕4号);
12.《中共雅安市委办公室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雅安市“4·20”芦山强烈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协调推进领导小组的通知》(雅委办〔2014〕34 号);
13.《雅安市“4·20”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实施组目标责任书》、《雅安市“4·20”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县(区)目标责任书》(雅安市重建委 2014年5月制定);
14.《雅安市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实施方案》(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编制)。
(二)编制范围
包括雅安市8个县(区)。其中芦山县、雨城区、天全县、名山区、荥经县、宝兴县6个县(区)属于芦山地震重灾区,纳入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实施项目全部十一个专项;石棉县、汉源县属于一般灾区,纳入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实施项目中住房和城乡建设和地质灾害防治专项。
(三)编制原则
民生优先。将城乡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摆在突出位置,加快恢复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提升群众生产生活水平。优先恢复重建城乡居民住房、学校、卫生、市政公用设施、交通、水利等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
科学重建。立足灾区实际,合理布局,科学选址;统筹当前与长远、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统筹工业化、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合理确定重建方式和建设时序,重建时间原则上按3年安排。创新项目建管模式,科学运用新技术、新材料,加快恢复重建进度。
分类实施。按照项目隶属关系,市本级及部分跨区域的交通、水利项目由市政府及市级部门组织实施,县(区)项目以县(区)政府为主体组织实施,芦天宝飞地产业园区(市经开区)项目由飞地园区管委会组织实施,产业项目由项目业主自行组织实施。
突出重点。集中重建资金,围绕“一核、两带、三区”融合发展空间布局及“3+1”区间线路,以基础设施、农村建设、生态修复、公共服务、产业重建、文化旅游、地灾治理重建项目为重点,以基础设施条件改善,社会民生事业提高,产业发展壮大,生态环境提升为目标,突出优势和特色,高水平建设重要节点和重点项目。
三、年度投资计划安排
雅安市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实施项目(调整版)共计2188个,估算总投资759.8亿元。根据总体规划确定的“用三年时间完成恢复重建任务”的总要求和省、市重建委安排的“2014 年 4 月 20 日,纳入总体规划实施的项目基本实现全面开工;2014年6月30日前城镇住房重建全部开工、完成城镇住房维修加固,规划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全部完工;2014年7月20日前基本实现灾后重建项目全部开工;2014年12月31日前完成农村居民住房重建、完成30%以上城镇住房重建;2015年6月30日前完成城镇住房重建;2016年4月基本完成重建目标任务”重建时序和“确保项目投资进度宁过勿欠”的安排原则,2016年4月20日前,全市计划完成灾后重建项目2153个、占规划数的98.4%,完成投资728.6亿元、占估算总投资的95.9%;4月20日后,计划完成投资31.2亿元、占估算总投资的4.1%,计划完工项目35个、占规划项目数的1.6%。
(一)分年度计划安排
2013年度:完成投资114.8亿元,占估算总投资的15.1%;完工项目148个,占规划项目数的6.8%。
2014年度:计划完成投资329.1亿元,占估算总投资的43.3%;计划完工项目835个,占规划项目数的38.2%。
2015年度:计划完成投资241亿元,占估算总投资的31.7%;计划完工项目970个,占规划项目数的44.3%。
2016年度:计划完成投资74.9亿元,占估算总投资的9.9%;计划完工项目235个,占规划项目数的10.7%。其中,4月20日前计划完成投资43.8亿元,计划完工项目200个;4月20日后,计划完成投资31.2亿元,计划完工项目35个。
(二)分行业计划安排
1.城乡居民住房。项目共计8个,估算总投资260.5亿元。2013年完成投资93.4亿元;2014年度计划完成项目1个,完成投资121.6亿元;2015年度计划完成项目7个,完成投资45.5亿元。
2.城镇体系。包括市政基础设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风景名胜区建设恢复重建项目共计148个,估算总投资127.1亿元。2013年度完成投资5.7亿元;2014年度计划完成项目14个,完成投资46.4亿元;2015年度计划完成项目76个,完成投资48.1亿元;2016年度计划完成项目58个,完成投资26.8亿元。
3.农村建设。包括农业生产设施、农村基础设施、农业产业基地项目共计218个,估算总投资53.3亿元。2013年度完成项目5个,完成投资4442万元;2014年度计划完成项目62个,完成投资28亿元;2015年度计划完成项目126个,完成投资21.5亿元;2016年度计划完成项目25个,完成投资3.4亿元。
4.公共服务。包括教育、科技、医疗卫生、计划生育、就业和社会保障、广播影视、体育、社会福利、残康托养、社会管理项目共计1032个,估算总投资75.8亿元。2013年度完成项目102个,完成投资2.1亿元;2014年度计划完成项目440个,完成投资32.8亿元;2015年度计划完成项目432个,完成投资33亿元;2016年度计划完成项目58个,完成投资7.9亿元。
5.基础设施。包括交通、能源和水利项目共计96个,估算总投资80.6亿元。2013年度完成项目20个,完成投资4.7亿元;2014年度计划完成项目20个,完成投资27.4亿元;2015年度计划完成项目44个,完成投资28.1亿元;2016年度计划完成项目12个,完成投资20.3亿元。
6.生态环境修复。包括生态修复、大熊猫等珍稀濒危物种保护、人居环境改善项目共计134个,估算总投资25.2亿元。2013年度完成投资4429万元;2014年度计划完成项目41个,完成投资10.8亿元;2015年度计划完成项目75个,完成投资11.2亿元;2016年度计划完成项目18个,完成投资2.8亿元。
7.产业重建。包括工业、商贸和粮食流通、金融、产业园区项目共计204个,估算总投资80亿元。2013年度完成项目10个,完成投资5亿元;2014年度计划完成项目56个,完成投资34.8亿元;2015年度计划完成项目108个,完成投资32.5亿元;2016年度计划完成项目30个,完成投资7.8亿元。
8.防灾减灾。项目共计26个,估算总投资1.1亿元。2013年度完成投资170万元;2014年度计划完成项目10个完成投资5723万元;2015年度计划完成项目14个,完成投资4480万元;2016年度计划完成项目2个,完成投资488万元。
9.土地利用。项目共计6个,估算总投资8.9亿元。2013年度完成投资920万元;2014年度计划完成投资3.8亿元;2015年度计划完成项目1个,完成投资3.9亿元;2016年度计划完成项目5个,完成投资1.1亿元。
10.文化旅游。包括文化服务、文化旅游产业项目共计240个,估算总投资25.4亿元。2013年度完成项目6个,完成投资974万元;2014年度计划完成项目147个,完成投资9亿元;2015年度计划完成项目67个,完成投资11.8亿元;2016年度计划完成项目20个,完成投资4.5亿元。
11.地质灾害防治。包括地质灾害预防、地质灾害整治项目共计76个,估算总投资21.9亿元。2013年度完成项目5个,完成投资2.8亿元;2014年度计划完成项目44个,完成投资14.1亿元;2015年度计划完成项目20个,完成投资4.8亿元; 2016年度计划完成项目7个,完成投资1916万元。
(三)分实施主体计划安排
1.市本级。灾后重建项目共计138个,估算总投资154.5亿元。2013年度完工项目3个,完成投资10.2亿元;2014年度计划完工项目40个,完成投资47.7亿元;2015年计划完工项目37个,完成投资55.4亿元;2016年计划完工项目58个,完成投资41.2亿元。
2.芦山县。灾后重建项目共计374个,估算总投资130.1亿元。2013年度完工项目4个,完成投资22.6亿元;2014年度计划完工项目207个,完成投资50亿元;2015年计划完工项目141个,完成投资48.5亿元;2016年计划完工项目22个,完成投资9亿元。
3.天全县。灾后重建项目共计366个,估算总投资90.5亿元。2013年度完工项目12个,完成投资14.8亿元;2014年度计划完工项目120个,完成投资48.3亿元;2015年计划完工项目203个,完成投资24.3亿元;2016年计划完工项目31个,完成投资3.2亿元。
4.宝兴县。灾后重建项目共计321个,估算总投资66.4亿元。2013年度完工项目42个,完成投资11亿元;2014年度计划完工项目77个,完成投资32.1亿元;2015年计划完工项目185个,完成投资18.5亿元;2016年计划完工项目17个,完成投资4.8亿元。
5.雨城区。灾后重建项目共计358个,估算总投资113.3亿元。2013年度完工项目21个,完成投资11.9亿元;2014年度计划完工项目174个,完成投资49.4亿元;2015年计划完工项目135个,完成投资47.1亿元;2016年计划完工项目28个,完成投资4.9亿元。
6.名山区。灾后重建项目共计315个,估算总投资81.5亿元。2013年度完工项目58个,完成投资12亿元;2014年度计划完工项目129个,完成投资46.1亿元;2015年计划完工项目98个,完成投资17.1亿元;2016年计划完工项目30个,完成投资6.2亿元。
7.荥经县。灾后重建项目共计297个,估算总投资84.4亿元。2013年度完工项目6个,完成投资11.8亿元;2014年度计划完工项目77个,完成投资39.5亿元;2015年计划完工项目166个,完成投资27.5亿元;2016年计划完工项目48个,完成投资5.6亿元。
8.汉源县。灾后重建项目共计9个,估算总投资24.2亿元。2013年度完工项目1个,完成投资16.2亿元;2014年度计划完工项目6个,完成投资7.8亿元;2015年计划完工项目1个,完成投资1163万元;2016年计划完工项目1个,完成投资544万元。
9.石棉县。灾后重建项目共计10个,估算总投资14.8亿元。2013年度完工项目1个,完成投资4.2亿元;2014年度计划完工项目5个,完成投资8.2亿元;2015年计划完工项目4个,完成投资2.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