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飞地园区(经开区),市级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14〕101号)精神,经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就加强和完善全市服务业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服务业统计组织领导
服务业统计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实施工作难度大的社会系统工程。为此,市政府决定成立雅安市加强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具体负责全市服务业统计工作的日常组织和统筹协调。
为增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全市服务业统计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服务业发展与统计工作相关问题。
二、强化服务业部门统计职责
(一)明确部门统计职责分工。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四川省服务业统计规范化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11〕288号)精神,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统计”和“统一制度、分级实施、部门分工、条块结合、各负其责、统一核算、资源共享”的原则,强化部门统计职责与分工,行业责任单位要严格执行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主管部门要建立覆盖全行业的统计体系。
(二)加强部门统计基础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强化部门统计调查,做好部门行政记录。切实做好抽样样本选取工作,确保抽样调查样本的科学性和代表性,必要时应扩大样本量;切实开展部门全行业财务统计,全面推进部门全行业统计工作;确保部门行政记录、业务指标和价值量指标应统尽统,真实可信。
(三)严格执行统计方法制度。交通运输、金融、财政、税务、邮政、电信等行业主管部门,每月8日前报送上月与gdp核算相关的部门业务指标数据;每年4月20日前报送上年度《部门服务业财务统计报表》;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统计报表的同时,及时抄送同级统计部门。
三、加强服务业统计基础工作
(一)做好经济普查对服务业统计资料的开发运用工作。各县(区)、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运用普查资料对服务业开展分析研究;各级统计部门要利用普查相关参数,对服务业常规统计数据做好科学推算和验证,为进一步做好服务业统计工作奠定基础。
(二)加强规模以上服务业清理和入库统计。市商务局要牵头做好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清理和入库工作。要督促各县(区)、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对从业人员在50人及以上或者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进行全面清理,及时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入库统计。
(三)加强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各县(区)、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府发〔2013〕6号)要求,加强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动态清查、审核确认服务业企业(单位),确保服务业统计调查单位不重不漏。
(四)加强企业培育申报入库。各县(区)、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服务业企业培育、申报与入库统计工作,做大做强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按照注册为本地法人企业(单位)的原则,引进、培育重点优势服务业企业;鼓励工商个体户转为企业,引导小微企业上规模;凡符合统计制度要求的法人企业(单位),要及时清理、申报与入库统计,以准确反映全市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优化情况。
(五)加强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的统计基础工作。各县(区)、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要指导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按照统计标准,加强机构人员、网络设备、业务培训等基础建设;做好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统计报表及统计分析;进一步完善统计人员岗位责任制、统计工作流程、资料登记管理和归档保密、报表数据审核和更正等统计管理制度。
四、加强服务业数据审核评估
各县(区)、市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服务业统计基础数据的审核力度,确保基础数据准确可靠。重点加强对服务业企业单位数、营业收入、利润和部门业务指标与行政记录的审核评估,交通、金融、财政、税务、邮政、通信等部门要加强对业务指标和行政记录数据质量的审核把关,提高服务业增加值核算数据质量。
五、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保障
各县(区)、市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服务业发展,加强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协调解决服务业统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健全政府服务业统计与部门服务业统计机构,按照“八有”(有机构、有岗位、有人员、有资格、有台账、有经费、有场地、有设备)要求强化部门统计工作基础,改善统计工作条件,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统计人员,确保机构、人员、经费等工作条件保障到位。
附件:1.雅安市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相关职责
2.服务业行业主要业务指标与统计责任单位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9月4日
附件1
雅安市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及相关职责
组 长:王冬林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黄 熹 市政府副秘书长
曾 毅 市统计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政府金融办、人行雅安市中心支行、市邮政管理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统计局,由曾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一)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服务业统计工作;
2.研究推进全市服务业统计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解决方案、意见和建议;
3.研究提出全市服务业发展工作措施建议;
4.其他应由领导小组协调、处理的事宜。
(二)办公室的具体职责
1.按照《四川省服务业统计规范化实施方案》,负责全市服务业统计工作的组织实施。
2.按照“统一制度、分级实施、部门分工、条块结合、各负其责、统一核算、资源共享”的原则,强化部门统计职责与分工,完成全市服务业统计数据的采集、审核、汇总、上报等工作。
3.按照数据下管一级的原则,负责分县(区)服务业数据的评估、核定、反馈、发布等工作。
附件2
服务业行业主要业务指标与统计责任单位
责任单位 |
行业 |
主要业务统计指标 |
市交通运输局、 市邮政管理局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公路运输总周转量、邮政业务总量 |
市商务局 |
批发业和零售业 |
批发业商品销售额、零售业商品销售额 |
市商务局 |
住宿业和餐饮业 |
住宿业营业额、 餐饮业营业额 |
人行雅安中心行、 市政府金融办 |
金融业 |
人民币存贷款余额、保费总收入、证券(股票)交易额 |
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 |
房地产业 |
商品房销售面积、房地产业单位从业人数、房地产业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 |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
电信业务总量(包括电信、移动、联通公司数据) |
市商务局、市文新广局、市体育局 |
其他营利性服务业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营业收入 |
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水务局、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 |
其他非营利性服务业 |
科学研究及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业、卫生及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从业人员及劳动报酬 |
市财政局 |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
国民经济全行业 |
税收收入、服务业税收收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