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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民政局关于报送2014年上半年艾滋病防治目标管理工作进展情况的函

来源: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4-09-03 15:4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市重传办:

根据《雅安市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关于转发<四川省重传委关于进一步深化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雅市重传委〔20141)要求,结合《雅安市二〇一四年度艾滋病防治目标管理责任书》职责,现将我局上半年工作进展情况函告你办。

一、做好艾滋病患者及家庭成员、艾滋病致孤人员等困难人员的救助工作

一是将艾滋病患者及家庭成员纳入城乡低保救助范围。截至6月,将92名符合条件的艾滋病患者家庭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资金7.66万元。

二是对艾滋病患者实施医疗救助。截至6月,对64名艾滋病患者进行医疗救助,救助资金5.27万元。

三是认真做好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发放工作,目前,全市只有汉源县有一名艾滋病感染儿童,汉源县民政局已按规定将其纳入孤儿保障制度,每月发给基本生活费678元。

二、做好社团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的管理工作

凡申请成立从事艾滋病防治工作的社会组织实行直接登记。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支持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政策,积极培育扶持防治艾滋病社会组织,在资金、场地等方面给防治艾滋病社会组织以支持。发挥协会、学会等专业团体的优势,积极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

三、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加大对流浪乞讨人员的专项救助和街头巡视力度,特别是对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和关爱,确保街面无未成年人流浪乞讨现象,若发现流浪人群中有艾滋病患者,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同时采取救助,保证不冻死、不饿死、不热死一个流浪乞讨人员,未成年人返乡全部护送,保障其安全。上半年救助1237人次,其中:救助未成年人108人次。

四、督促婚姻登记机关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按照《雅安市卫生局、雅安市财政局、雅安市民政局、雅安市妇联、雅安市计生委关于加强自愿免费婚检民生实事工作的通知》(雅市卫发〔20147号)要求,各县(区)民政局婚姻登记机构认真配合卫生部门大力宣传婚前检查的好处及防范艾滋病的相关知识。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将继续对艾滋病患者及家庭成员实施医疗救助,将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感染者和病人纳入城乡低保救助范围,继续做好艾滋病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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