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紧急下达我市中央特大防汛补助费400万元
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4-08-27 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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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入汛以来,我市多地连续遭受强降雨袭击,部分地区相继发生了严重洪涝灾害,水利、防洪工程设施水毁严重。近日,省财政厅紧急下达我市中央特大防汛补助费400万元(名山区、荥经县、汉源县、芦山县各100万元),用于支持受灾县(区)开展防汛抗洪救灾及水毁水利设施修复工作,确保安全度汛。下一步,市财政局将继续关注灾情的发展,并与市水务局、市防汛办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进一步加大争取省上对我市资金支持力度。
目前,市财政已将资金下达相关县(区),并要求县(区)按照《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管理办法》(财农〔2011〕328号)及有关规定,管好用好资金,加快资金拨付和预算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