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实施新修订的《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市司法局于8月21日下午召开了新修订《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实施培训会。市司法局分管副局长虞尚堂、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各县(区)司法局分管领导、县(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负责人)、“1+1”法律援助律师、大学生志愿者共计20余人参加了培训会。
会上,市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许敏雄组织大家着重学习了《新条例》新修改的内容,大家对《新条例》生效后对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的影响展开了热烈的讨论;通报了2013年度基金项目申报情况和2014年上半年法律援助民生工程进展情况;开展了司法部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培训、中央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填报培训;各县(区)就2014年上半年法律援助民生工程进展情况、主要措施、经费保障、工作亮点等内容进行了交流发言。
虞尚堂副局长在听完大家发言后指出,今年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总体上完成情况较好,但是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要缩短受理审查期限。省厅向社会公开承诺,法律援助案件受理审查期限由7天缩短到3天,市县区法律援助中心一定要在省厅承诺的期限内完成。二是要加强档案管理。通过检查法律援助案件档案情况来看,各县(区)档案管理普遍存在着档案缺失,材料不全情况,许多办案人员在办理案件后未将卷宗交回援助中心,各县(区)法律援助中心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三是要提高办案质量。许多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过程中存在应付了事的情况,法律援助是一项民生工程,各县(区)司法局要抓好这项工作,做到真真正正为民服务。四是要加强经费使用管理。从今年检查的情况看,部分县区还存在没有单列会计科目,补贴发放不规范,经费支出单一等问题,各县区要按照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规定,严格管理,规范使用,把法律援助有限经费用在刀刃上。
会上,“1+1”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大学生志愿者就如何开展好法律援助工作交谈了自身的看法,并对司法局和法律援助中心领导在生活上和工作上给予了很大的帮助表示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