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法定依据
《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征缴条例》、《雅安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暂行办法》
二、 审批性质:公共服务事项
三、 申请条件
《社会保险法》规定的市本级参保人员、单位
四、服务对象
市本级参保人员、单位
五、应交材料
1、转入:参保(合)凭证第三联、身份证、医疗保险证(卡)
2、转出:身份证、医疗保险证(卡)、接收函(证明)
六、办理程序
1、申请人将申请材料按所需内容准备好后,向雅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医保窗口提出申请。
2、医疗保险经办人员在收到材料后进行审核,对符合法定条件、申请材料齐全的,按规定办理。对不符合条件和(或)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办理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七、办理时限
办理时限:单边15个工作日。
八、收费标准:不收费。
九、联系方式:雅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医疗保险窗口(4-5号):2225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