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社厅、财政厅近日联合下发《关于鼓励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鼓励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通知》明确规定,灵活就业人员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缴费确有困难的,可实行单建统筹,不建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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