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雅安市名山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14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名财预〔2014〕2号)要求,区财政局按照“资金量较大、代表性较强、社会关注度高”的原则,选择6个由区本级财政安排的项目开展绩效评价试点。我局“2013年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专项经费”为试点项目之一。14日上午,区财政局考评组对该试点项目进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考评。
考评组从项目资金申请、到位、使用以及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方面仔细检查,并对项目组织、实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详细了解,最后对项目效益方面做出评价。考评组表示,名山气象局2013年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专项经费(本级财政经费)都是用在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方面,充分体现了项目资金专项专用的原则,今后还会一如既往的支持地方气象事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