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政  策
  • 规章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政府规范性文件
    • 部门规范性文件
  • 政府文件
  • 部门文件
  • 历史文件

我市放开部分专业服务收费标准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14-08-14 10:5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我市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专业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放开专利代理服务、报关服务、自愿性产品认证、质量(环境)体系认证、航危天气报服务、煤炭地质勘探、金银饰品委托检验、回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评审、涉外收养服务、红十字卫生救护培训等10项服务收费标准,其标准由供需双方依据服务质量、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协商确定。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22    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865    蜀ICP备1302130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