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12日上午9点,根据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4.20”芦山强烈地震灾后重建项目检查的通知》(雅办函﹝2014﹞92号)的文件内容,市政府相关单位组成的第八检查组对我局“4·20”芦山强烈地震灾后重建项目进行了拉网式检查,特别是对g318线雅安至二郎山隧道段灾后恢复重建工程、局办公楼重建工程两个项目的项目审批、招投标、项目管理及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了重点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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