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口计生局,委各科(室)、下属各单位:
经委主任办公会审定,现将《2014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雅安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4年3月4日
2014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点
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实施灾后科学重建和“十二五”规划的关键年。为全面推动人口计生系统把握形势、抓住机遇,加快人口计生事业转型发展,现提出2014年全市人口计生工作要点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中央关于人口计生工作“三个不变”要求,以及省人口计生委“四化”工作思路,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三届七次全会精神,坚持“保低、创新、尽责、升位”的目标,以灾后科学重建和推进“单独”两孩政策实施为重点,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以体制机制改革为保障,进一步加强人口计生工作,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为雅安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主要目标。全市出生人口控制在20000人以内,符合政策生育率达81%以上,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以内,出生人口性别比趋于正常值(103-107);坚持民生优先,全面落实并不断创新完善计生奖扶政策,计划生育“三项制度”、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兑现率达100%,目标对象资格确认零误差;全面实施计生灾后科学重建,确保2014年4月20日前全面开工、年内完工率达85%以上,芦山县达100%;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覆盖率达100%,免费计生技术服务落实到位,药具服务网络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免费再生育全程服务深入推进;计生行政管理、优质服务信息化水平大大提升,人口统计信息村级直报全覆盖,流动人口网上办证服务深化拓展,管理服务率达95%;坚持依法行政,无违规执法、计生技术安全事故和群众赴京进省上访事件发生。
二、重点工作
在深入推动科学发展和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具体实践中,把人口计生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统筹好人口与发展的重大关系,着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加快人口计生系统灾后科学重建,提升基层人口计生服务管理水平
1.加快计生技术服务体系灾后恢复重建。加快基层计生服务站(室)标准化、规范化、温馨化建设,全面完成计生技术服务体系加固维修和医疗技术服务设备购置项目,按照因地制宜、资源共享的原则,推进各级计生技术服务站(室)新建项目;探索建立服务站(室) 技术服务电子处方系统,提升技术服务效率和水平;完善计划生育药具发放网络,在流动人口集中地安装自动售套机,并加强售套机的管理维护,全面推进计划生育药具零距离服务。
2.打造多元化的人口文化宣传教育体系。切实加强与宣传、发改、住建、旅游等部门的协调,主动争取将人口文化元素融入城市和新农村建设,打造一批有影响、有特色、覆盖城乡的人口文化阵地;创新拓展新型化、多元化、温馨化的宣传方式,进一步提升宣传倡导效果。结合今年重点工作和本地实际,提前制定年度人口文化宣传方案,注重宣传方式创新和拓展。
3.加强人口信息化建设。以“信息惠民”工程为载体,加快推进人口计生信息化灾后科学重建,推进人口统计村级直报项目全覆盖,积极开发建设远程视频会议与咨询系统、基于地理信息系统的人口计生业务综合查询与决策分析系统、县级相关部门数据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多维动态展示平台等项目,天全、芦山、宝兴三县(区)要积极探索信息化建设试点经验;以人口信息核查等为载体,深入开展人口计生统计数据质量信得过活动,进一步提高人口信息数据质量。
(二)围绕科学发展主题,推进人口计生工作转型升级
4.积极投入机构改革。强化正面宣传,引导社会舆论正确认识生育政策完善和计卫机构改革,统一各级领导干部对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地位的认识,引导广大人口计生干部正确对待改革、投身改革,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做到思想不松、行动不减、工作不断。
5.稳步推进“单独两孩”生育政策实施。按照四川省“单独两孩”政策实施细则的统一部署,把准政策界限,加强政策宣传和社会舆论引导,严格资格审查,规范审批流程和办理程序,稳妥有序地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防止出现“抢生”、“生育堆积”等现象,确保我市人口形势总体稳定。
6.加快推进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改革。认真落实人口计生“七不准”、“十禁止”、“四缓收”等相关规定,加快推行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三公开”、“两分离”机制,即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征收程序、征收结果“三公开”,实行征缴分离、收支分离,切实解决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和经费投入使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规范行政行为。
7.扎实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面实行流动人口一孩生育服务证网上办理业务,为省内流动人口提供在现居住地办理一孩生育服务登记、免费领取生育服务证,以及签署“生育第一个孩子”承诺书办理生育服务登记等便民服务;探索建立网格化、信息化、联动化、均等化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属地化管理机制,加强与成都经济圈、三州、毗邻市州,以及流出人口相对集中的省外等重点地区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双向协作,深入推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网络“一盘棋”格局。
(三)关注民生民意民情,切实增强计划生育家庭福祉。
8.坚持和完善依法行政。依法、按程序推进“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做好人口形势和政策实施风险评估及相关报备工作,严肃查处违法生育行为,保持好良好的工作秩序;进一步清理、规范、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错案责任追究制》、《文明执法标准》等行政执法制度及人口计生执法文书、执法程序、办证流程和目标责任书等规范性文件,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慢作为,解决好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切实保障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深化人口计生依法行政、“诚信计生”、“阳光计生”和基层群众自治示范单位等创建活动,加强法制教育、执法监督和执法培训,开展行政执法、证件办理、法定奖励兑现的督促检查,促进公正文明执法;加大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力度,努力消除“两非”行为和溺弃女婴等现象,确保出生人口性别比逐步趋于正常范围,切实维护计划生育女孩家庭合法权益。
9.全面落实奖励优惠政策。争取各级政府继续把人口计生民生纳入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总体部署,坚持兑现落实计划生育“三项制度”、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进一步拓展计生利民惠民渠道,推动新农合、新农保等惠民普惠政策对计划生育家庭的优先、优惠;充分发挥协会群团组织作用,积极开展独生子女家庭意外伤害保险、“生育关怀.微笑行动”、幸福工程等生育关怀项目;切实抓好省、市人口计生和民政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的贯彻落实,出台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帮扶措施,特别是在解决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住房困难、养老保障、医疗保障、社会关怀等方面取得实际成效。
10.扎实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加大出生缺陷预防特别是免费孕检项目的宣传力度,计划怀孕夫妇优生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100%以上,筑牢人口质量第一道防线。同时,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全面落实免费计划生育基本技术服务项目,加强孕检工作流程管理,基层服务机构优质服务水平明显提升。
11.深入推进免费再生育全程服务行动。加大地震灾区免费再生育跟踪服务力度,围绕政策咨询、心理疏导、优生指导、健康检查和生育力评估、终止现在避孕措施、生育相关疾病治疗、不孕症诊治和实施辅助生殖技术等内容,落实“一站式、一卡通、三对一、一月一随访、一家一档案”的“五个一”服务机制,为服务对象提供个性化服务,帮助“4.20”芦山强烈地震中独生子女伤亡家庭再生育一个健康孩子。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作风效能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相关规定,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制度建设,深入推进“阳光计生行动”,建好用好“12356”阳光计生热线,完善基层“阳光计生”政务公开栏,坚持开展政风行风评议、请农民工兄弟姐妹评计生、请流动人口评计生和“下评上”活动,树立人口计生系统风清气正的部门形象。
(二)坚持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目标管理,坚持实行人口计生党政线、业务线目标考核,“一票否决”和责任追究“三项制度”,建立公平公正的目标考核体系,层层分解下达目标任务,发挥目标考核导向和激励作用,促进履职尽责、真抓实干。
(三)强化干部队伍能力建设。进一步夯实人口计生行政管理、技术服务、群众团体与自治组织“四支队伍”建设,举办县 (区)人口计生局领导班子成员人口理论知识专题学习班,以及市、县(区)、乡(镇)人口计生干部培训班,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强人口理论知识、新时期人口形势教育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技术服务、便民服务等业务培训。继续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建设一支政治可靠、多岗历练、结构合理、创新实干、作风正派的人口计生队伍。
(四)加大经费投入管理力度。在切实保障基本人口计生事业经费投入到位的基础上,围绕民生工程、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能力培训等内容,积极争取政府加大对人口计生工作的经费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大对社会抚养费、项目经费和国家、省“三项制度”奖励资金的监督、指导、管理力度。
(五)加大督促检查指导力度。坚持半年对各县(区)人口计生责任目标运行情况,以及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的建立和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特别要加强对工作基础差、工作难度大的乡(镇)的重点帮扶指导,帮助解决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确保基层人口计生工作不松劲、不断线,促进基层人口计生工作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