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市重点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综合运用各项政策措施和服务手段,积极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全面开展。为更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实现就业创业比例和就业质量“双提升”,我局已将此项工作列为全市人社系统“一号工程”来抓。我局将采取八项措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一是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大力度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意见》(川办发〔2014〕26号)以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大力度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有关事项的通知》(雅办函〔2014〕83号)文件精神;二是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提高政策知晓度;三是深入推进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强化就业创业服务;四是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五是做实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工作;六是做好相关统计工作,形成按月通报制度;七是举办我市第二届大学生创业大赛;八是继续开展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专项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