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验证的通知
来源:市人口计生委
发布时间:2014-08-11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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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口计生局、下属各单位:
根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第三章二十二条规定:“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执业许可证明文件每三年由原批准机关校验一次”的规定,因原发证已到期,为确保工作有序开展,请各县(区)对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管理办法》,认真作好《许可证》有关材料的申请、审查、上报工作。于4月25日前将所有材料报送市人口计生委科技科。另外,因计卫合并后未印发新证,所以不换证,只对原证进行校验。
联系人:路艳菊 联系电话:18908163928
附件: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验证基本情况汇总表
雅安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4年4月16日